非人格化阶段发展是高级形态,现在的市场经济都是高级的非人格化交换,那就是完全陌生的人,在地球的两头进行交换,交换一次以后永远就不会再见面了,以前没有见过面,以后也不会再见面。现在的市场经济就是这样的市场经济。这样的市场经济就是所谓的全球化市场经济,按照诺斯的说法就要有第三方保证合同实施。最重要的第三方就是政府,就是公正执法的政府,或者说司法系统。
要有覆盖整个市场的法律,要公正执法,有了这样的系统,高级形态的非人格化交换才能发展起来。在许多地方,包括在全世界做生意的中国商人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国内也有这样的问题。诚信问题有待于道德水平的提高,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制。如果没有法制的强制力量,就不能够保证合同的执行,光靠道德劝说是有限的。从现在的情况看来,这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不但是国内市场,在国际市场也是这样。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提出来经济学和法学要建立联盟,我还想补充一个,要完善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必须要实现法制。所以在建立法制过程当中,我们国家的党政领导肩负着很重要的任务,但是,我们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也是有自己的责任。不能够建立一个在法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会起到很大的消极影响,而我们的法学家和经济学家也难辞其咎。
只有市场经济才有宏观调控
今天主要讲一个宏观调控和法制的关系问题。我首先要说,宏观调控是个市场经济的概念,只有市场经济才有宏观调 控,因为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是没有宏观、微观之分的。我们知道计划经济的特点就是政府计划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也就是说经济资源、稀缺资源在企业之间、在地区之间、在行业部门之间的配置是由国家计划来进行的。微观上资源的 配置是由国家政府来进行的。那么,从宏观观点来看,当然也是在国家计划管辖范围之内。所以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微观宏观大一统的。从总量一直到个量,资源的配置都是由政府来进行的,由国家计划进行的,所以它就没有什么微观和宏观之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的资源配置是由市场进行的。“十四”大确定了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时“十四”大文件里边就对市场经济的特征下了一个从经济学的眼光看起来是一个很准确的定义,就是在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起基础性作用。也就是说,在微观范围内的资源配置是由市场进行的,就是由市场上的价格自由涨落来引导资源在企业之间进行配置。
那么,在20世纪的前期,经济学认为,既然微观上说资源配置是由市场进行的,也就是说我们学微观经济学的时候,第一个图 (图略),就是供求曲线,就是供求曲线交叉的那一点,就是那个均衡点上决定了价格,这个价格反应了资源的稀缺程度,所以它能够引导资源流向最有效的部门。在当时既然微观经济是均衡的,那么把它加起来总量也是均衡的,不应该发生总量上的不均衡的问题,可是经济的现实——不断发生的经济危机表明,微观确认每一个交易活动都是均衡的,但是加总以后却可以是不均衡的。于是从凯恩斯开始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宏观的短期的不均衡是经常发生,于是就开始分开了宏观和微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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