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还有谁需要信访?(完整版)

  我国五级政府上下级之间等级森严,各级政府都是下管一级,又向上一级负责,形成一个层层向下约束、层层向上负责的嵌套机制。这种政府层次的设计,既不同于联邦制,和中国历史上的郡县制或封建制也不尽相同。在美国式的联邦制下,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并无上下级关系;而在中国古代,比如清朝,州县官都是中央政府直接派遣,并在全国范围内调动,那时实际上全国只有一个政府,就是中央政府。而我们现在的中央政府,除了少数例外,大部分时候只能管到省部级,中央要对地市县乡发号施令,还得分别通过它们的直接上级政府。
  
  这种特殊的政府层次设计,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军队组织的经验。1954年《宪法》在起草过程中,朱德在谈到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曾经说过:“比如师长去指挥一个营长,虽也可以,但那是特殊情况,不是经常的。团长指挥营长则是直接的、经常的。所谓‘层层节制’,就是这个意思”。[3]
  
  五级政府、层层节制、向上负责的机制,造成信息传递和权力来源两方面的难题。在信息传递方面,越是上级政府,越不直接面对民众,而只负责管理督促下级政府为人民服务。不过,这些管理政府的“政府”并没有独立的信息渠道,它们关于民众的信息大都来自下级政府的汇报。如果下级政府或部门不为人民服务,同时又不想让上级政府或部门监督自己,那么只要报喜不报忧、不告诉上级真实情况就可以了。人民群众对这一点的总结一针见血:“村哄乡,乡哄县,一直哄到国务院。”
  
  在权力授予方面,由于迄今为止我国只实现了县乡两级人大的直接选举,其他上级政府都是层层间接选举产生,这使得拥有最大权力的中央政府,其权力来源最为间接,形式上的表现是各省市自治区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再由全国人大产生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与全国人民的授权和被授权关系过于间接不明。越是上级政府,距离人民的直接授权越远,这使得它在管理监督下级政府时面临权威和动力两方面的不足。
  
  可想而知,对于在信息来源和权力来源都依赖下级政府的上级政府,要完成管理、监督下级政府的使命,就不能完全依赖正式制度设计中这种间接信息渠道和间接授权模式。信访所起的作用,就是补充正式政府过程设计中信息传递和权力授予的不足。
  
  由于直接和民众打交道的多是基层政府,容易侵犯民众权益的也多是基层政府,民众上访告状的对象也一般是基层政府。当一个针对基层政府的上访开始后,对于上级政府来说,这同时起到了信息传递和权力授予两方面的作用。民众的上访,带来了关于下级政府运作的第一手信息;而民众对下级政府的控诉,又使得上级政府获得一个管理、监督下级政府的直接授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