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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需要信访?(完整版)

还有谁需要信访?(完整版)


赵晓力


【全文】
  
  
  最近,一系列关于信访的新闻引人注目。5月1日,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开始实施;5月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长周永康动员部署,从5月初到9月底,全国公安系统开展持续近五个月的“大接访”活动。
  
  按照公安部发言人的说法,这次“大接访”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5月18日至7月17日,由县一级公安局长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并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逐案进行调查处理。第二阶段是从7月18日到8月17日,由地市级公安局长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同时就信访人对县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请求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查。第三阶段是从8月18日到9月6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主要负责人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同时就信访人对地市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这次“大接访”特别强调一把手亲自接访,并将“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作为目标。[1]
  
  在去年修改《信访条例》的过程中,曾经发生过还要不要信访制度的争论。主张废除信访制度的人认为,信访靠领导批示解决问题,容易导致“人治”,继续强化信访会导致国家司法权威的流失;反对者则质问,很多老百姓正是告状无门才选择了信访,“如果取消了信访制度,人民还有说话的地方吗?”[2]
  
  这些争论都假设了一个值得推敲的前提,那就是只有老百姓需要信访制度,存废都是从老百姓的需要立论。但我们从公安部这次大张旗鼓地分三个阶段、从下到上“开门信访”看,其实每一级政府的上级政府,每一个部门的上级部门,也都需要信访。废除信访不但老百姓不答应,恐怕每一个上级政府、上级部门也不会答应。
  
  要理解信访的制度逻辑,必须了解我国政府层次的特点。作为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我国的政府层级是当今世界最多的。在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头上,一共有乡、县、市、省、中央一共五级政府,如果算上村这一级不是政府的“政府”,一个农民头上的“政府”就多达六层;城市居民头上的政府可能少一到两层,但有时又多一个直接管理你的“单位”,很多时候还扮演着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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