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尤其是第四次会议上的许多提案对西部开发的法制建设提出了不少的建议和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着手制定西部开发保障或西部开发促进方面的法律,做到改革开发决策与法制建设的决策相适应,实行依法开发。国务院根据"十五"计划《纲要》这个具有重要法律效力的文件,对西部开发系统的提出了若干政策措施,已于去年以
《通知》的形式发布,也就是《
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号称西部开发政策二十条,这是一个重要的行政法规。为了便于操作,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着手把
《通知》的精神变成《实施细则》,今年8月初报国务院待批准后,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进行公布。各有关部委,如国家发计委、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农业部、林业局又以部、委、总局的名义根据《实施细则》的精神各自发布对西部开发的实施办法。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见到了国家环保局、国家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关于西部开发的实施项目。
至于西部地方的立法问题。十三省市、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精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如扶贫的实施细则、生态环保建设的实施细则、基础设施的实施细则、水、电、气收费和价格的实施细则。
至于西部开发法制建设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财税法制建设是不可缺少的。其形式在全国性的西部开发法律中可以 有西部开发财税支持、监督的专门章节,在国务院西部开发中行政法规可以有综合的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独立制定的实施办法或规章。
西部开发是一个长期的、伟大的系统工程"切实加强管理和法制建设,规范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增加有效需求各项政策取得重要预期成效的有力保证。建立健全各方面、各环节的法律制度的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律监督,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西部开发的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
(九)关键在树立法治与信用观念
西部开发未来的新兴的主导产业将是:西部特色农业、信息产业、环保产业、旅游产业、文化教育产业等,根据马克思主义存在决定意识和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原理,与此相适应在西部必须牢固树立基础设施观念、生态与环境观念、法治与信用观念、科技和人才观念四个观念。但关键还是法治与信用观念。因为基础设施观念、生态与环境观念、科技和人才观念要靠法治与信用观念来保障。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个道理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但是西部大开发以来,在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还存在着既然是开发,那就可以像当年沿海开发、开放一样,搞点走私、偷税、漏税骗取出口退税活动。一提起西部也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就不高兴,说什么"开发还没有起来,有什么秩序可整顿",总想先乱后治,其实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进行西部大开发,一定不能走东部和沿海改革开放中首先出现过的弯路和教训,一定要严格按市场经济的法则办事,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扎扎实实搞市场经济,起点要高,要向上海学习,上海搞市场经济、搞生产力的发展就是搞的比较稳、比较好,有的省市区当年只图快,搞点歪门,现在看来,后遗症不少,这个不能学,一定要守法。市场经济也是信息经济、信用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生产高度发展和交换发达的经济,如果没有信用,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就要崩溃,市场经济是靠信用把千家万户联接起来,形成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经济,信用环境恶化的后果是严重的,那种"三角债"、连环债、废债、逃债、坑蒙拐骗都是信用观念崩溃的表现,涉及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信心问题,涉及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问题,因此,树立信用观念特别重要。我们要从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经济教育、文化教育入手,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法治观念包括民主和法制两个含义。西部开发要有民主精神,也要有法律管理和约束。法治与信用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信用包含经济的、道德的原则。因此,把民主政治、法律约束同经济的、道德的原则结合起来,这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作用是非常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