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对知识分子“契合”关系的反思与批判 ——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再思考

  
  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洞见到这种"共谋"关系的存在。在当今的中国学术界,存在着这样一种构成鲜明对照的现象,即中国知识分子一方面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如"孙志刚案"、"刘涌案"、"黄碟案"、"《南都》案"、"孙大午案"等司法不公现象以及各种政治或经济腐败现象)进行了积极的理性讨论和理性批判,并且成为社会"良知",然而另一方面对诸如各个等级的"钱学交易"、"官学交易"、"项目资源分赃"、"职称交易"、"论著出版交易"等学术腐败现象却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了一种"集体性失语"的现象。的确,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生产正当性制度安排之知识和批判社会丑陋现象的堡垒,因此它始终被一种被认为的"正当"光环所笼罩、所庇护。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学术界确实以生产正当性制度安排之知识和批判社会丑陋现象为其旨归之一,然而这却绝不自然而然地意味着生产正当性制度安排之知识和批判社会丑陋现象的学术界或者构成学术界的知识分子本身所采取的每一做法都是正当的,甚或可以享受免被分析和免被批判的豁免权。
  
  据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追问:第一,为什么在直面中国学术界自身问题的场合,我们想听却听不到了知识分子在其批判政治、社会或经济场域之丑陋现象时所发表的那些令人颇受启发的理性分析或理性批判?第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有如此大的"魔力"能够使得作为社会"良知"的知识分子把其犀利无比的视角仅仅指向知识分子自身以外或学术界自身以外的社会生活现象?换言之,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我们对社会生活"言说"的正当性究竟是什么?[24]就此而言,我认为,一方面,中国的知识分子必须首先意识到我们对社会生活所享有的"言说"或"批判"的位置所存在的一个根本问题,即我们所占有的这种位置往往容易把作为批判者的我们从我们所"言说"或"批判"的对象中以一种一相情愿地方式"悬置"起来。然而事实上,由于我们深深地嵌入在我们所"言说"或"批判"的"对象"世界之中,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根本就不可能通过客观对象化的方式而把我们自己从这个"对象"世界中隐匿掉。因此另一方面,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的我们,在对社会生活各种现象"言说"方面的正当性,不仅仅存在于我们所拥有的象征着有学问的"知识分子"身份以及我们所拥有的知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于我们自己对我们认为正当并作出选择的社会生活规则或程序的严格遵循,当然在很大的程度上更在于我们对我们内部或学术界自身中的各种现象同样保有理性分析或理性批判的能力以及对这种能力的践履,因为我们用以改革或批判中国当下各种制度性安排所依凭的各种理据,也同样可以适用于我们改革或批判中国学术界内部各种制度性安排的努力。
  
  当然,仅仅认识到中国学术界中上述社会"良知"与"集体性失语"之间的反差现象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我看来,与此相关的乃是这样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即那些拥有资格或权力"操作"或"玩弄"各种学术制度的人与其他知识分子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性"共谋"为什么能够在实践双方甚或众人都明确意识到的情形下"顺利"地进行?我认为,这种"共谋"关系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展开,实是因为它是在一张我所谓的本土性的"消声之幕"背后进行的,因此我们必须对这张具有结构性意义的"消声之幕"予以追问。首先,这张"消声之幕"是由具有中国当下社会印记的那些"人情世故"、"利益分配"或"权钱关系"等非学术因素编织而成的。其次,这张"消声之幕"运作的有效性,乃是凭靠各种"学术"制度安排为支撑的,因为任何试图打破这张"消声之幕"的尝试,都将受到相应"学术"制度的惩罚。最后,这张"消声之幕"虽说无形于我们的社会科学场域之中,但是却因此罩住了知识分子呼唤"日常正义感"的喉咙或者使得知识分子呼喊"日常正义"的喉咙只能够冲着知识分子以外的任何社会现象,进而使得中国社会科学场域基本上成了一个对各种"共谋"现象禁声的地方。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正是这样一张具有结构性意义的"消声之幕",不仅将各种各样的"共谋"关系隐藏起来,而且还使得广大具有"日常正义感"的知识分子们也不得不变成了"失语共谋者"。再者,在这张"消声之幕"的支配下,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也只能无奈地把各种"操作"或"玩弄"中国学术制度的"非正式规则"继续强加给下一代知识分子。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