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村学乡学── 一种乡村制度的话语构建

  老根子有历史。历史生成一段,自然有个道理放在那儿。制度变迁由此也并非是直线向前的。从这往大了说,不论在何处,“现代性的方案”有时不仅一厢情愿,而且简直误事,酿成糟心的破坏损失。在老根子的浅处粗处嫁接新文化的嫩芽,才是有益新陈代谢,焕发春青。
  第二,道理藏在老根子里,道理时常“揭露”了生活的一个向度,视而不见,有悖生活的一类自然秩序。源自老根子的制度架构,时时稳健踏实。不过,道理终究是一类话语,张扬自己之时亦会压抑他者,稳健踏实的制度,打这,便会损害他者的利益需求。这也不是很妙的。
  就说尊师尚贤和顾及多数意愿,两者都是一种道理。在知识上,有人懂得少,有人懂得多,非说小孩子和大人一样可以看清远处的东西,是硬掰。小孩子跟着大人走,会少栽跟头,活得有益滋润。但是,处处执意“有人明白、有人稚嫩”,等于暗自输出绝对真理说。制度政治的绝对真理说也会带来灾难。这例子是常见的。所以,小孩子凭感觉走,有时也可能不栽跟头,正如大人凭“理性”走有时照栽不误一样。需要尊师尚贤,又需要顾及多数意愿,因为道理话语原本就是多重、异样、互补、彼此发明的。
  第三,制度的道道儿,根植于语境化,亦在具体语境中才有生命力。在大方面讲如此,在小方面讲还是如此。村学乡学不太在意“文字化的规矩”,更多喜好“商量着办”、“交往对话”。因为,文字规矩在时间和空间上有僵硬的普遍化倾向。生活固然有“重复的谱系”,可也有“常新的谱系”。如此,村学乡学的柔性机制自然不是多余的。再者,村民乡民原本就是偏爱准情夺理,疏远刻板规矩,这更使柔性机制如鱼得水。
  文字规矩是个制度安排。但制度安排更为喜欢“行动化”,而非“本本化”。“本本化”的东西,对未参与制度安排的人和“后来人”,需要驯化直至强加。这是不自然的,有时也会引发“走样”、斜视、逃避。起码,驯化强加的成本资源需要付出。“商量着办”,时时对个话,意味着在自觉原则和节减原则中磨合孕育“行动中的制度安排”。行动中这样做了,过时的旧规矩秩序油然而灭,有益的新规矩秩序油然而生。而且,被挤压的话语、利益、需求,也有宣泄的机会和出口了。
  最后余话两句。民国的村学乡学,实际已经隐去。今日大家更为瞄向了小型的“准法治国”的乡村自治。但是,那“学”还是提醒了自治里面需要一些甚至更多的本土佐料。老根子需要嫁接新嫩芽,嫁接的新嫩芽离不开老根子。制度文化的交流,是否蕴涵了这个意思?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