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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技术信息部门及人员的职能与定位

  要避免或减少“信息化黑洞”的负面影响,开发应用IT时,就必须做到业务为体、管理为纲、I T 为用,从总体上进行规划,从战略、业务、管理、技术等多角度全面应对,做到全员参与,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充分结合,消除业务与技术之间的屏障,从而保证业务发展与信息技术协调一致。那么,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职能定位是什么呢?在新的形势下,它不但应当作为技术支持部门支持全院的技术应用工作,还应当上升到战略参谋的层次,作为检察机关领导层的决策参考人员充分理解信息革命对管理变革的影响,在全局的角度上发挥协助领导宏观指挥、调控、规划发展的职能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信息化改革。为此,笔者认为,技术部门应实现以下几种职能:
  (一)为检察机关高层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在信息社会,决策者的决策能力直接取决于对信息的掌握能力。技术部门应该全面掌握决策层需要哪些方面的信息,并从运作机制上保证组织决策者能够及时地获取、理解和应用这些信息。将办公办案自动化从单纯的数据流转上升到数据分析、数据提取的层面,从而实现决策支持的系统功能。为此,技术部门在规划信息系统需求分析时,应该改变传统的从分析基层业务流程入手来汇总确定需求分析的做法,改为从分析领导层决策时需要掌握的信息入手来逐步分解、细化信息系统的需求和流程。简单地说,就是改以往的自下而上的汇总分析为从上而下的分解、细化分析。
  (二)了解最新信息技术,掌握现代管理理念,向决策者提出相应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改革规划。
  技术部门必须认识到信息化建设是多种参与者的协作过程,信息化建设不仅是技术变革,而且是管理创新、思想革新,是复杂的社会技术过程。信息技术的应用涉及面广,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还涉及检察机关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管理机制和管理理念的创新和变革。在这个过程中,技术不是唯一的因素,甚至不是主要因素,即通常说的“三分技术,七分管理”。这种变革将影响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权力关系,引起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技术部门应该让信息主管和组织决策层深入了解和掌握这些问题的来龙去脉,并为他们提供适应发展趋势的解决方案。
  (三)强化保障、协调功能,加入到检察机关管理创新全过程中。
  现代组织学习和技术创新都离不开信息技术,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和知识管理的实现更是需要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持。技术部门必须加入到检察机关管理创新的全过程,为组织创新提供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上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技术部门已经不单纯是提供技术信息的职能单位,而是检察机关全方位管理和决策的参谋。他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规划、控制信息在检察机关中如何流动,协调各部门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并参与检察机关的战略规划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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