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法律支持
通过在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调研,我们认为在中外合资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很有必要,也很重要,主要体现在:
(一)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提高中外合资企业综合实力的需要。
企业的发展,需要现代化管理制度、科学管理方式、高素质管理人才,更需要和谐的外部环境和高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铺垫,为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创造条件,增大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从而进一步扩大知名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上的服务,形成与企业在优势上的互补,使企业实力更加壮大。
(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外合资企业长足发展的需要。
检察机关通过依托检察职能,根据实际情况,以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等多种形式,可以帮助企业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管理队伍,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人才培养支持,加快企业现代化、科学化的步伐。
(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另一种重要形式。
职务犯罪对企业的危害具有更大的直接性,尤其影响到企业的形象,甚至一起犯罪的发生就有可能导致企业的停产、破产,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这样的例子在我们办案过程中屡见不鲜。如果预防工作到位,做好有效的监管措施,充分进行法制教育,就有可能减少甚至避免犯罪的发生,把经济损失降至最低。如果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预防犯罪潜力,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不可限量。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做好职务犯罪的防范工作,把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就是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检企联手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为中外合资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但要把握适当的“度”,通过有效的途径来实现。
(一)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价值取向。
因为在中外合资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同于在国有企业,所以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以下五点:
1、坚持为企业服务。这是预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贯穿整个预防工作始终的一条主线。从谋划方案到制定计划,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必须得到充分的贯彻。几年来,职务犯罪对企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预防工作就是要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上的服务,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其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要切实做到“到位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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