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时的局势完全不同,现在还反对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已属少数派,体制改革的大势已经不可逆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执政党肯定会始终得到民意的高度评价和拥戴。如果不及时调整政策,采取切实的措施来争取在社会阶层分化中地位下降的城市低薪阶层以及广大农户的支持,那就很可能会影响到社会转型的平稳度,甚至可能导致激进的左派势力出面来组织基层不满情绪、挑战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事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奉行自由主义的社会,代表劳工和小市民的社团活动只能起到制衡执政党的作用,不会导致对经济体制本身的冲击;而在中国,现有上层建筑的特征决定了执政党在面对左派来自组织方面的压力时很有可能回归到原来的话语系统之中,造成政治上的僵化,并在不同程度上破坏市场机制的发育。要避免这种的徒然的倒退行动所引起的混乱和制度资源消耗,执政党的改革集团必须及时而适当地通过政治改革和话语更新来积极回应所谓“弱势群体”的呼喊。
在这个意义上,现行的亲近人民、关怀底层路线是完全正确的。预计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将会以此为基调来设计政治改革蓝图以及实施的各种步骤。然而有必要指出的是,为了争取多数人民的支持就必须缩小阶层差距,因此需要提出新的劳动政策并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了争取多数地方的支持就必须适当协调地区之间的关系并推动各地的公共事业建设;这些都会导致财政开支的增大,中央政府不得不对此有所准备,采取未雨绸缪的对策。例如在财政运营上,一方面要尽量限制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以预防欧洲福利国家的病态以及因高龄人口的庞大规模而导致公益金制度崩盘,另一方面要在财政再分配过程中尽早解决“患寡”(确保财源的征税程序)和“患均”(妥善决定预算的审议程序)的问题。另外,鉴于未来征税有可能会变成政治上的禁忌,应该考虑在物价稳定、变相公款消费较广泛的现阶段立即导入个人消费税(但基本生活资料的消费除外),与此同时推行退职金与物价连动以及老人医疗免费等减轻公民负担的福利措施。
从政治改革的角度来看,要保证在理财和利益磨合的过程中落实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不妨考虑设置税制和财政调查委员会以及其他适当的与代议制功能相对应的机构的可能性,并建议通过改宪程序尽早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转化成对财政预算进行实质性审议的论坛,即以预算决定为中心的议会,主要讨论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公平分配的理财问题,而暂时对其他政治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非政治化处理。而在财政运营中则特别注重向中小企业振兴、公共事业、地方财政补贴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政策倾斜,并保障司法和警察系统的预算一律由中央政府直接划拨。这种思路与王安石所说的“夫合天下之众者财,理天下之财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也”(《临川文集》第82卷“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有些近似的地方,不同之处在于把各种利益的代表对预算案进行实质性审议作为依法理财的核心内容。这也意味着执政党将要在保障公平竞争、公平分配的前提条件下,与人民重新签订一个局部非政治化的新社会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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