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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为何屯田避祸?――兼谈政治家的伦理承担问题

  
  姜维听取郤正之言,选择了屯田这一方案避祸,于是演义了“托屯田姜维避祸”这一千古篇章。毫无疑问,屯田是一个好计谋,姜维避祸固然是要保全自己,所谓“将军若危,国家随灭”,但姜维还有一项更重要的“任大职重”之责,即承继武侯匡扶蜀国、进取中原之志。姜维值此困境,屯田避祸确实“保国安民之策”。屯田并非一味消极逃避之计,而是徐图进取之长久之策。具体说来,屯田有四大好处,其中“在外掌握兵权,人不能图,可以避祸”乃在最次,前三项才更为重要:一者,得麦熟以助军实;二者,可以尽图陇右诸郡;三者,魏人不敢正视汉中。当然,虽然是好计谋,那也是于小人当道、君臣不和的国难之际迫不得已的下策。
  在姜维选择屯田避祸这个事件里,隐含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问题:姜维这样的一位才华卓著、手握重兵的大将,为何会单取屯田避祸,而不是拥兵自重、挟天子以令诸侯?或者其他?这个政治问题在中国古代政治家那里是如此之重大,几乎不断地提出来。三国演义可以说几乎就是围绕政治家的如何选择如何承担问题展开的。对于当代的政治家、职业军头,这个问题也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就绕过去的问题,更不只有趣的问题,因为这里涉及到某种至为根本的政治责任伦理的体认和践行问题。用现代人的话来说,政治结果是出自枪杆子,还是应该存立于一种更具伦理性的选择体认之上?
  现代学者马克斯•韦伯讨论“以政治为业”时,曾提出一种责任伦理的观念。他认为政治家应拒绝不负责任、无视行为结果的绝对伦理,倡导一种负责任的伦理,政治家的责任伦理必须“权衡个人行为可预见的后果”,遵循着价值合理性原则(韦伯:《韦伯社会学文选》,1948;《政治作品选》,1994)。有意思的是,几近两千年前的姜维就已经践行这种责任伦理。虽然姜维的思想底子里有儒家的某些“魅”,而韦伯的思想是以除魅为前提的,但是从负责任地政治这一点,从对手中权力在一种“悲壮的历史责任”意识下加以克制地使用这一点上,姜维践行得非常彻底。姜维在置身政治之时,清醒地践行了一种不计私利、大智大勇、顾全大局的伦理责任。
  姜维屯田,是他在处理关乎自己生死和国家前程的政治危机时所做的最后抉择,也是他给我们留下的有关处理个人和国家政治危机问题的一笔昂贵的政治遗产。取屯田而避祸,这里关乎姜维对某种高明的政治伦理的因循,契合了他一生的政治操守。姜维不是出自一己之私,而是出自对蜀国的信守,基于一种伟大政治家才有的责任伦理意识,选择了屯田避祸这条道路。屯田是姜维克制个人意气、出离权力中心,但是也是姜维对蜀国的政治责任实现,是其将自己一生所追求的在当时来说堪称高尚的政治旨趣发挥到极点。
  对于姜维而言,避祸并不只屯田这一种办法,他完全有能力也有条件选择其他方式:进一步,可以弃武侯之托,拥兵自重,甚至取刘禅而代之,董卓、曹操、司马懿等不都这样实践的么,神器这种劳什子不是许多政治家梦寐以求的么?退一步,他也可以弃武侯之托,蝉过别枝,三国时代这种例子并不罕见,姜维的部将夏侯霸不就是这般从魏营过来的么?或者再远一点,超脱一点,像姜维后来试探钟会“今公大勋已就,威震其主,何不泛舟绝迹,登峨嵋之岭,而从赤松子游乎”那样,出世入道,撂下担子一身轻。这些都是姜维想得到的,但是他做不到。姜维只会毅然踏上远离权力中心的屯田之途。正是这种知人之明,郤正先生无需更建其他之策。姜维本人也不作其他非份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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