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传统知识”(tradition knowledge)术语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上述批评者指出的缺陷,满足了大多数传统群体和其利益代表机构的需要,因此WIPO在大量官方文件中采用该种表述并对其进行以下界定:基于传统产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表演,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标志、名称和符号,未披露信息,以及一切其他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的智力活动所产生的基于传统的创新和创造。[4]在这一定义中:(1) “基于传统的” 是指,某种知识体系、创造、创新和文化表达方式,通常是代代相传,为某个特定民族或其居住地域所固有,并且随着环境变化而不断演进;(2)传统知识的种类包括:农业知识;科学知识;技术知识;生态知识;医药知识(包括药品和治疗方法);有关生物多样性的知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包括音乐、舞蹈、歌曲、手工艺品、设计、传说和艺术品等形式);语言元素(如名称、地理标志和符号);以及其他未固定的文化财产。一些其他信息、财产和物质,如墓地、语言、精神信仰和人体遗骸,由于不是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智力活动的成果,被排除在上述“传统知识”的范畴。
二、为什么保护传统知识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知识的存续和保护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首先,年轻一代对传统的排斥和现代生活方式对传统的蚕食,导致传统知识不可避免的衰落与消亡。勿庸置疑,传统知识如果没有代代相传的自愿继承者的存在和坚持,其体系发展最可怕的结果就是传统知识持有人死后整个传统知识大厦的土崩瓦解。与此同时,现代西方主流文化的攻城略地,也使得许多传统知识都被抛弃和遗失。因此在WIPO的九次实情调查团(Fact-Finding Missions,简称 FFMS)活动中,许多传统知识持有人和其利益代表机构大声疾呼,要通过有关的国际法律文件保存和保护由全世界长者和传统群体持有的传统知识。
其次,对传统知识缺乏应有的尊敬和欣赏是传统知识持有人面临的另一个困难。例如一些发达国家利用手中掌握的现代技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甚至是根据他们自己的理解和好恶“改造”其他民族的文化内涵。在他们将其向公众传播而获得大量金钱的同时,传统文化发源地的人们不但没有获得任何回报,反而因使用者随意的改造和曲解而受到讽刺和嘲弄。在这种得不到尊敬的语境之下,处于现代科学研究方式边缘的传统知识也就不可避免的被轻视。例如,一个利用传统医药知识开出药草混合剂的治病者,不是像现代西医那样说明药的分子结构和可能产生的反应,而是将其开出的药方基于在他之前几十代治病者的经验积累上。因此有时,现代社会由于这种治疗方法不符合已接受的科学方法,从而对传统医药知识抱有偏见,将传统医药知识的实践者贬为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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