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者们清楚地知道,无论他们的设计工作是多么地明智、细心,他们也仅仅是勾画出了未来美国的一纸蓝图。“可以期待各种复杂、微妙问题以其特殊形式不断涌现。唯有经过一定时间始能使如此复杂的制度逐步成熟、完善,使各部分的不同意向消除,彼此适应于一个融合、一致的整体之内”。21而华盛顿以其自身的行动,为这一美好蓝图的成功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创了良好的开端。依据美国宪法,华盛顿于1789年当选为美国总统。对于这个职位,他又是感激、又是惶恐,“认为自己在进入一从未开辟过的领域,充满着荆棘”。22在任职期间,他严格执行新
宪法,尊重国会、最高法院和州政府的独立地位,慎重处理他们之间的微妙关系。尽管,美国宪法只规定了总统的每届任期,而并未对总统的连任作出限制,23但在第二届任期结束时,他谢绝了方方面面的拥护与要求,坚决地表示不再连任。华盛顿认为,如果一直等到停止呼吸才由副总统继任,这将无异于君主政体,从而为“民选官员的更迭”树立了一个典范。
托克维尔在考察完美国的民主制度之后,指出,美国宪法所确立的联邦制度,“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随后,他谈到“墨西哥的现况,就是说明这个问题的例证。墨西哥人希望实行联邦制,于是把他们的邻居英裔美国人的联邦
宪法作为蓝本,并几乎全部照抄过来”。但是,他们只抄来了
宪法中有关联邦制度的条文,而无法同时把联邦制度所赖以生存的精神移植过来。因此,“他们的双重政府的车轮便时停时转。各州的主权和联邦的主权时常超越
宪法为它们规定的范围,所以双方总是冲突。直到今天,墨西哥还陷于从无政府状态到军人专制,再从军人专制回到无政府状态的循环之中”。24近代中国效仿美国联邦制度的经历,得出了和主张者所预期的大不相同的结果来,不啻是在另外一个国度给了托克维尔另外一个鲜活的实例。
1911年10月11日,也就是武昌起义爆发之后的第二天,湖北军政府成立。湖北军政府的成立,推动了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各省亦先后宣布独立,成立了都督府。各省都督府的先后独立,给全国的革命运动带来了新气象。但这种各自为政、没有统一领导的局面,也势必会削弱革命运动的力量。为了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各省遂有组织中央政府的意图。要组建全国统一的临时政府,就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政权组织形式。但由于革命党人对新生的民主共和国缺乏经验和组织准备,因而只能模仿和照搬西方政治体制。于是,在采取何种政体上,出现两种主张:是责任内阁制,还是总统共和制?最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择了美国式的政治体制――联邦共和制来组建国民政府。
在近代中国之所以实行联邦共和制,与孙中山对革命后国家结构的主张息息相关。为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促使中国赶上并超过西方列强,成为世界上的一流强国。早在投身革命之初,孙中山就对中国革命后应采用何种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索。1894年创建兴中会时,孙中山将该会的誓词定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25 “合众政府”,据戴季陶在《中华民国与联邦组织》中的解释即为“明乎合众之组织,而联邦之观念明矣”,从而宣告了要以美国式的共和制度作为组织的奋斗目标。1903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华侨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在中国“革命成功之日,效法美国选举总统,废除专制,实行共和”。26在孙中山的积极倡导下,联邦制理论得到了大多数革命党人的认同并开始在革命党人主办的出版物中广泛宣传。辛亥革命不久,孙中山应邀回国,组织临时政府。在途径巴黎与记者谈话时,他再次明确表示:“中国革命之目的,系欲建立共和政府,效法美国,除此之外,无论何项政体皆不宜于中国。因中国省份过多,人种复杂之故。美国共和政体甚合中国之用,得达此目的,则振兴商务,改良经济,发掘天然矿产,则发达无穷”。27
孙中山对联邦制的偏好,一方面,在于其坚持“取法乎上”的取向。孙中山在海外度过了一生中三分之二的时光。先进与落后的反差,文明与愚陋的对照,使孙中山深切地感悟到:变革中国政治,必须“取法乎上”。“我们为志士的,总要择地球上最文明的政治法律来救我们中国”。28这最文明的政治法律,再加上中国得天独厚地许多有利条件,例如,令人崇敬的历史遗产,无与伦比的物质资源等,又如何不能把中国建成一个二十世纪头等的强国?一方面,在于其对中国几千年集权专制所引致弊病的反思。“观支那古来之历史,凡国经一次之扰乱,地方豪杰互争雄长,亘数十年不能统一,无辜之民为之受祸者不知几许”,究其原因,“皆由于举事者无共和之思想”。29他认为,唯有突破现有的国家结构形式,方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积贫积弱的现状;另一方面,在于其对武昌起义后中国政治现状的认识。武昌起义后,革命迅速形成燎原之势。从各省的起义来看,大多是采取“独立”的方式,并公开要求建立联邦制国家。因此,对“独立”的各省来说,具有地方分权特点的联邦制政府当是最佳的选择。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宣告成立。中华民国采美国联邦共和制的思想和制度组建了革命政府。30为了捍卫民主共和国,孙中山以革命的进取精神,在短短三个月的任期中,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法令,无一不革故鼎新,移风易俗。例如,在保障人权平等方面,宣布人民享有选举、参政等公权,享有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教等私权。这些政策、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为资产阶级民主宪政运动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并且对此后民主宪政运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不难看出,孙中山是将民主共和视为世上最美好的制度,并将其作为未来中国的国家结构来构建的。但审视一下他所提出的观点,却可看出,孙中山对民主共和的构想,实际上只是出于一己偏好,出于一种理想,并没有进行深入、全面地探究。不仅他是这样,当时的革命党人都是这样。在辛亥革命前,革命党人忙于为革命起义而四处奔波,他们较少对企图要效法的这个特定的资产阶级国家的模式进行认真地研究,更殊少考虑此一国家模式与其他资产阶级国家模式的异同,以及中国是否适宜此种模式。因此,孙中山及其领导的革命党人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了解还是很模糊、很肤浅的,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也未免看得过于简单。他们以为只要去掉现时压在他们头上的异族专制政府,建立起美国式的政治制度,中国自此就可以成为独立富强的国家,而未曾考虑从专制到民主是需要经历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
权力为人民所掌握,是共和国的基本特征。在近代中国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简单复制西方法律制度,而是重视对革命起着积极作用的那些“潜在的力量”――普通民众。近代中国,一家一户的生产单位,虽经几千年封建社会的迁沿,仍然占据着那个时代的统治地位。与之相维系的是儒者三纲之说。“君为臣纲,则民于君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之男女,为臣,为子,为妻,而不见有一独立自主之人者,三纲说为之也”,31这种伦理思想与美国政治制度得以建构的民主自由、天赋人权针锋相对,从而对民主共和在中国的实践产生了内在的阻力,并在现实层面上形成了巨大的断裂。然而,革命党人在革命过程中,不管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均没有对广大群众进行过刻意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因此,尽管民主共和国的旗帜已在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度上空升起,但民主、共和以及议会、选举等等,对于普通民众而言,都还是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事物。以鲁迅的一系列以辛亥革命为背景的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人物为例,民主共和观念不仅没有触及处于地主阶层的赵七爷身上,他将长辫盘于头顶,期待着皇帝再坐龙廷,甚至也没有深入贫苦群众的心中,例如阿Q、闰土、华老栓等。由此导致,“吾国近来变革虽甚为急激,而为国民之根本思想者,其实尚未有何等之变化,正如海面波涛汹涌,而海中之水依然平静”。32也正如陈独秀所言,“我们中国多数国民口里虽然是不反对共和,脑子里实在装满了帝制时代的旧思想,欧美社会国家的文明制度,连影儿也没有。所以口一张,手一伸,不知不觉都带出君主专制臭味”。33在这种情况下,期冀通过一夜之间的革命来彻底改变中国的社会,是不现实的。
除此之外,在近代中国创建民主共和,军阀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力量。军阀在近代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清末的湘军、淮军。由于镇压太平天国的需要,1854年曾国藩奉命建立湘军,1860年左宗棠奉命建立鄂军,1862年李鸿章奉命建立淮军。这些军队虽在镇压太平天国后不久,即大部分被遣散,但是,这些军队的兴起迅速地改变了国家内部军事权力的分配,并给政治上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军事指挥方面有才能的人逐渐地掌握了清廷中的重要地位。341895年起,袁世凯奉命开始在天津小站编练新军。袁按照西法编练新军,同时也在新军内部培养对其个人的忠诚,造成军队“只知有袁宫保而不知有大清朝”的心理。到了1905年,袁世凯领导的军队已经拥有了雄厚的军事力量。35也就是在1905年,沿袭中国1300余年的科举制度被废除,严复称此举为“乃吾国数千年中莫大之举动,言其重要,直无异古之废封建、开阡陌”。36废除科举更是使得军人的地位扶摇直上。至辛亥革命前夕,袁世凯已然成为一个权倾朝野的显贵。满清王朝垮台了,民国建立了,但民国是在没有彻底摧毁封建制度的前提下就接替了大清帝国。因此,在民国建立之前,各省纷纷独立,支持联邦共和,究其根本,无非是为他们自己的拥兵割据和地方自治寻求合法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