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中国行政法

  2、持续不断地推进行政法律制度建设,继续发展、完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尤其要尽快制定颁布《行政程序法》等行政基本法。
  虽然改革开放20多年、尤其是最近13年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行政法制建设,行政法制体系基本建立起来,初具规模。但是在一些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法可依问题。而且,随着行政法制实践的向前发展,既有的规范体系必然会面临着新的调整,否则就难以适应实践需要而失去正当性。在我看来,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段时期而言,不仅要大力发展、完善行政基本法,要确保公务员管理、行政机构改革、社会中介组织、行政程序、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判、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与此同时,还要有步骤地继续发展、完善各部门行政法。要在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进行的法规清理的基础上,在更大范围内清理现行法规。就最近一段时期而言,要尽早出台《行政许可法》,抓紧制定《行政程序法》,尽快修改《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在制定新法填补法律空白的同时,推进现有行政法律制度变革。
  3、全面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与民主政治进程,努力实现行政法治目标,通过构建良性的行政法律关系来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区别于主要解决温饱问题的前小康社会,在小康社会中,由于人们的生活条件得以较大的改善,随着科技进步、文化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的加速进行,丰衣足食已不再是最主要的目标,人们越来越多地追求更高层次的文明形态。随着人的价值的提高,对于制度的需求,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越来越高。人们对于制度安排的社会正当性的要求,对制度所体现的主体性的要求,对制度塑造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的要求,都自然会水涨船高。就此而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的确任重道远:它不仅要推动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在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与法治政府的框架下,发挥政府积极能动作用;而且要不断地拓展行政相对方的自由空间,为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激发人的创造性提供制度条件;更为重要的是,还要通过全面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与民主政治进程,来努力实现行政法治目标,构建一种良性互动的行政法律关系,形成一种可持续结构调整的机制,并藉此来为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