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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中国行政法

  二、中国未来二十年行政法制建设的主要目标
  十六大报告宣告,我国基本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已经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在本世纪头二十年时间里,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六大报告将法制建设目标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对其定位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鉴于行政法制建设之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只有通过不断地推进行政法制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小康社会才有可能全面实现。这就需要中国今后的行政法制建设要再接再厉,不断地推进行政法制的现代化,全面回应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1、顺应现代行政法制的发展趋势,与时俱进,通过持续不断的行政法律制度创新来回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我们认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中国行政法制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是行政法制观念要进一步更新,尽快地全面确立法治观念、平等观念与平衡观念。中国加入WTO,将有助于推动这些行政法制观念的确立。二是要对行政法制价值定位加以适度调整,立足现状,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公益与私益、秩序与自由等法律价值之间的关系。三是循序渐进地对行政法加以结构调整,以便实现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结构性均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与发展,市民社会的逐步发育成熟,就必须要对行政法的权利(力)结构作进一步调整,一方面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另一方面,还应当普遍提升公民的法律地位,从总体上扩充公民权利自由的范围,赋予行政相对方更多、更充分的行政参与权,以推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更广泛、更深刻的合作,逐渐靠近行政法的权利(力)结构性均衡,各方的法律地位呈现平等。四是行政管理方式应该更加多样化,行政主体在选择具体的行政管理方式时,应该作更多的成本-收益考量,应选择有利于体现对相对方主体性的尊重的行政管理方式,行政管理与行政服务应趋于统一。公共服务亦可有选择地逐步民营化,公共物品并非都要由政府经营。五是行政程序的价值应被得到更加充分的重视,应更加深刻地反思行政程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并通过立法来整合这两种价值。在条件成熟的情形下,行政程序法典化将成为现实。六是要推进行政法机制趋于完善,构建激励、制约相容的行政法机制,将会更加明显地影响着行政法的制度变迁。七是公民权利救济与行政权监督在范围扩大、种类增多的同时,应更加富有实效。八是行政法制方法应更加丰富,行政法制实践在不违反宪政的原则下,应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特别是行政相对方的积极性,使整个法制的运作朝着生动活泼的方向发展,着力追求和谐,实现公益与私益共赢。围绕着以上八个方面,根据行政法制实践的现实需要,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只有与时俱进,才能通过制度创新来推进中国行政法制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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