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

 (一)刑事制裁、民事制裁、纪律制裁、国家赔偿都只能对部分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进行制裁,而程序性制裁则可对几乎所有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进行制裁。
 任何法律都有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都只能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制裁,刑法、民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国家赔偿法等也是如此。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只有当其同时也侵犯了刑法、民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或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时才可能被纳入刑事制裁、民事制裁、纪律制裁等责任方式的制裁范围,因而这些责任方式所能制裁的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的范围是非常有限的。
 刑法是社会最后的防卫手段,刑罚只能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进行制裁。虽然我国刑法对可能因违反刑事诉讼法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但充其量也就十多个罪名。而刑事诉讼中可能发生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至少有百种以上,刑法不可能把所有这些违法行为都作为犯罪来进行惩罚。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民事责任重在对受害人实际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因而各国法律都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职务侵权责任的前提是违法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并且通常是物质损害。然而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侵犯的大多是有关人员的诉讼权利,受害人往往很难证明自己遭受了何种物质损失,因而很难要求侦控和审判人员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等都属于组织法而非行为法,调整的重点是法官、检察官等的条件、任免、等级、考核、培训等组织制度。就制裁而言,这些法律只可能从宏观上对法官、检察官、警察活动中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而不可能对刑事诉讼每一个环节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加以列举,否则,这些法律就不再是组织法,而是“刑事诉讼制裁法”或者“刑事诉讼责任法”了。
 国家赔偿法的重点是对受害人进行补偿,并且是由国家代替实施违法行为者个人来进行补偿,因而各国都对国家赔偿的范围作出了极其严格的限制。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和第16条以及有关解释的规定,国家赔偿的范围受到重重限制:其一,只有相对人受到了实际的损害,国家才进行赔偿。反之,即使侦控或审判机关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如果相对人并没有受到实际的损失,国家也不负责赔偿。其二,只对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对其他实体性权利受到的损害(如被错误搜查住宅)以及程序性权利受到的损害(如被非法禁止聘请律师)都不予赔偿。其三,就相对方人身权和财产权实际受到的损害而言,国家也并非对全部损害都负责赔偿,而只对部分损害进行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15条和第16条的规定,国家只对错拘、错捕、错判、刑讯逼供9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以及暴力伤害、违法使用器械、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错判罚金、没收财产进行赔偿,对相对方实际受到的其他人身、财产损害,如被错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被以连续拘传或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等,国家都不予赔偿。
 而与以上制裁方式不同,程序性制裁是诉讼法特有的制裁方式,是专门以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为制裁对象的,并且由于具有轻重不同的制裁方式,如对轻微违法行为只要求予以补正,对严重违法行为可宣布行为无效或将非法收集的证据予以排除,对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还可直接终止诉讼,对被告人作无罪处理,因而其制裁范围能够涵盖刑事诉讼中可能出现的所有违法行为。
 (二)刑事制裁、民事制裁、纪律制裁、国家赔偿的实施机制在对侦控人员进行制裁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而程序性制裁的实施机制基本上不存在这些问题。
 在以刑事责任对违反法定程序的侦查和起诉人员进行制裁时存在着以下困难:其一是程序启动主体不具有中立性,对警察或检察人员的控告往往很难被纳入刑事追诉程序。因为刑事案件通常必须由警察或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而由于享有立案侦查权的警察和检察机关与受到控告的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都是行使追诉职能的,他们在职业心理上具有认同感,因而实务中,警察和检察机关对于办案人员在追诉犯罪过程中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持宽容态度,只要不是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通常都不愿处理。不仅如此,如果受到控告的办案人员就是负责立案侦查的警察或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由于办案人员一旦被认定为有罪,警察或检察机关自身的声誉也会受到负面影响,因而警察和检察机关通常更不愿追诉。其二是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太高,很难达到认定有罪的程度。实践中,即使警察和检察机关秉公办事或者迫于压力,不得不对侦控或审判人员的违法办案行为启动追诉程序,最终也很难使法院作出有罪认定。原因在于,刑事诉讼是所有诉讼中对证明标准要求最高的,在西方国家,认定有罪必须达到内心确信或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在我国,认定有罪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这一标准是很难达到的。因而从中外制度实践来看,警察和检察人员都很少有因侦控行为违法而被认定为有罪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