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比如,世界各国的人口预期寿命都是女比男高,并且这种差距有增大的趋势,人们通常认为这理所当然——因为这是“自然的”。而波斯纳提出了一系列论点论证,社会也许应把医疗保健的投入从妇女转向男子,以提高男子的预期寿命,缩小男女预期寿命的差别。从总体看来,这对社会福利是有好处的。
波斯纳还分析了为什么老人在美国以及其他现代发达国家不能获得他们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尊敬和热爱。这种分析对于转型社会的中国显然是一个告诫。我们常常但实际上不能迷信我们有所谓的中国文化传统。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孝”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必定是同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相联系的,而我们今天的市场经济将并且也确实正在侵蚀着传统的“孝”。我们必须未雨绸缪。
我的介绍都很简略,显然也会有争议;具体可以看波斯纳书中的论证。我想说的只是,尽管这些问题都很专门,似乎都是雕虫小技,但对这些问题的分析论证,我敢说,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专门家甚或法学理论家可以提出的;这种眼光、其中隐含的这种气度都属于一个大学者,它必须同时具备了对具体问题的关切、宽阔的视野和广泛的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知识。一个法条主义者或社会科学专家都很难有这样的眼光,一个只关注正义、法治等大词的宏大理论家也不可能看到这些琐细问题中的重大社会政策意义。
中国目前正处在一个老龄化社会的前夜。在中国城市地区实行了20年的非常严格的“只生一个好”的国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人口年龄构成。因此,这本著作对于当代中国至少是一本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著作。同时,它也可以帮助我们重新理解与老龄化相关的一系列社会的和法律的理论问题,为中国的未来可持续发展至少增加一些学术思想的准备。它还可能为一些年轻的法律学者提供指南,看到一个尚待开拓的法律业务领域。而中国的法治也将在这些似乎很不起眼的努力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在这个意义上,这是一部对中国学界——不仅仅是法学界——很及时的著作。
但是,这篇文字并不打算讨论这些问题。我想基于波斯纳的研究,简单地讨论这些研究对中国司法改革的一个方面,即对任免法官的政策寓意。
二
波斯纳在本书中扩展了他首先在《正义/司法的经济学》第三编以及在《超越法律》第25章中提出的“多重自我”的概念,把这个本来属于不同空间的概念延伸到不同的时间领域内。我们都习惯于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自我,并往往把这个自我实体化了,视为一个从小到大固定不变的东西;但是波斯纳,在汲取了社会学家高夫曼“角色理论”的基础上,认为对“自我”不能作唯质主义的理解。人在不同的场合会呈现出不同的自我,例如在熟人堆里可能老实巴交,但在陌生人堆里则可能做出令人不可思议的行为。这种情况是常见的。许多人往往因此会认为,前者是一种伪装,后者才充分暴露了他/她的真实面目,是一个真实的自我:有时我们甚至自己也这么以为。但是,在波斯纳看来,人是很复杂的,所谓的自我其实是一个社会与现实的人互动的产物,是一种人为;人为并不等于虚假,而是各种社会交往的收益成本构建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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