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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全球化与入世变法

法律全球化与入世变法


胡丽君


【摘要】法律全球化是近年来法律领域内的一种明显的客观发展趋势,他表现为国内层面的各国国内法不断互相协调、互相融合、逐步趋同,国际层面的统一立法所涉领域的宽度不断拓展、深度不断加强、影响面不断扩大的演进过程或发展趋势。这种趋势在运动形式上表现为“国际法的国内化”和“国内法的国际化”。我国要以入世为契机,通过修订国内法律法规活动经历法律全球化过程。
【关键词】法律全球化 国际法 国内法 WTO
【全文】
  当今,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跨国界的经贸交往和文化交流等活动迅速增加,全球化趋势以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席卷世界各地。法律全球化作为全球化思潮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表现,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随之而来的修订国内法律法规活动的加强,成为我国学术界普遍关注但又众说纷纭的理论问题。本文即试图在探讨法律全球化内涵和其表现形式的基础上,揭示法律全球化对中国入世变法的重大影响。
  一、 法律全球化的多维视角
  阐明法律全球化的科学概念是进行研究的起点问题。但仔细考察众多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笔者始终没有看到哪个学者给出过一个最为科学统一的定义,找到一个最为原始的出处,多数都是语焉不详。国内外学者从不同侧面概括这个问题,或支持或怀疑或反对,可以说是各有各的全球化。譬如,在人权法学家眼中,法律全球化是保护人权的普遍要求高于民族国家的主权;在经济法学家眼中,法律全球化是WTO的共同规则要求各国国内法与其相吻合;在国际法学家眼中,法律全球化是联合国宪章、区域组织的规章对于主权国家的约束力;而在社会法学家眼中,法律全球化则是正式国际条约、协议以外的非政府国际组织之间的盟约即“没有国家的全球法”的飞速发展。 看待法律全球化的不同视角,使得该问题的定义范畴出现了理论差异。因此笔者认为,那些看似针锋相对的或赞成或反对法律全球化的观点并非水火不相容,而是学者的观察视角和分析方法不同罢了。对法律全球化持积极支持态度的学者主要是从法律发展的趋势方面考虑,主张开放式的、合作式的思维方式促进这种趋势发展,而对法律全球化持怀疑或反对态度的学者主要是从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的现状及维护国家主权的要求方面考虑,目的是防止全球化名义下新的法律殖民主义。
  上述各种对法律全球化的不同观点表明,法律全球化是一个含义非常丰富的多维概念,它不仅是政治、经济和文化全球化发展的反映与体现,而且也是全球性法律规则的趋同与一体化。尽管它的真正实现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因为它总是以不同国家和民族集团之法律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为前提,但法律全球化的发展已成为一种客观现实,这不仅表现在国际法在全球化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上,而且表现在国内法对国际法的汲取吸收上。因此笔者理解,法律全球化在一定程度而言指的是国内层面的各国国内法不断互相协调、互相融合、逐步趋同,国际层面的统一立法所涉领域的宽度不断拓展、深度不断加强、影响面不断扩大的演进过程或发展趋势。具体而言,法律全球化趋势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在国际法层面上,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国际化趋势下普遍性、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为全球或区域性的国际商业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对国际贸易交往的有序发展和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国内法层面上,各国都意识到努力加强本国法律建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是实现本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重要前提。一方面,各国法律体系在日益频繁的交往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注意相互利用对方的某些有益的制度、规则和经验,如长期以来普通法与大陆法两大法系之间的相互趋同,世界各国法律制度之间的彼此借鉴,均是人所共知。另一方面,各国通过参加国际经贸组织,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接受或承认国际经贸惯例的方式不断自我调整,以期实现国内法律制度与全球化浪潮中的国际市场运行规则进一步接轨。
  二、 法律全球化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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