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未成年人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决定了其较易走上歧途。
未成年人自身因素
犯罪动机 自控弱,冲动 没钱花,不平衡 受歧视,想报复 好奇,想玩玩 其它
人数(100%) 28% 32% 14% 22% 4%
此分析的目的为了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由于不同的自身因素容易引发哪些犯罪。一是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引发故意伤害的暴力犯罪;二是有些未成年人在家庭经济方面与他人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萌发盗窃、抢劫等财产性犯罪的犯罪动机;三是有的学生成绩较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容易引发寻衅滋事以及暴力犯罪;四是有的未成年人在青春期性意识朦胧,加之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的影响,对性向往和好奇,产生了想试试的心理,易引发强奸、猥亵等性侵犯方面的犯罪。如许某抢劫、强奸案,许某先是入室抢劫王某(女)的钱财,将王某掐昏后,遂起意奸淫王某,用他的话说:“我以前看过一部VCD,就是男女之间发生那种关系,当时就想试一试。”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未成年人的对策
我国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提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的不同对策”。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应共同关注。为此,我们根据未成年人的受害情况和犯罪原因,提出在把握四项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个案预防“四个一”,社会预防“四个面”,系统预防“两条线”的“四四二”预防策略。
(一)遵循四项原则
古语说:“游刃有余”。只有先掌握事情的关键和原理,我们才能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因此,我们应遵循的原则是:1、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教育是为了保护,保护必须进行教育,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2、及时防治原则。一是采取积极预防的措施,改善未成年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二是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矫治,由事后的消极惩罚转向事前的积极预防。3、依法综合治理原则。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不良影响、恶劣环境等在未成年人身上综合作用的结果,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齐抓共管,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4、科学性原则。一是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二是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处理上,要求必须与成年人区别开来,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施行强制措施、教育改造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