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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从西学返回中土

贺卫方:从西学返回中土


贺卫方 陈远


【全文】
  口述:贺卫方
  采写:陈远
  来源:新京报
  “如果从学者的个人经历来检讨我们这个时代的学术史,我可能还算是一个标本”——一位法学家这样长成
   
  
  不同于很多学院法学家,贺卫方拥有对现实的理想主义热情和优美的文字。周浩摄
  人物
  贺卫方 生于1960年7月,山东省牟平县人。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6-1997年间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之后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中外法学》主编、北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贺卫方的研究领域主要为法理学、法制史以及比较法学,主要著作有《司法的理念与制度》、《法边馀墨》、《具体法治》等,还参与或主持编纂了“外国法律文库”、“宪政译丛”等多套丛书。
  多年来,贺卫方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200多篇随笔、评论,不少文章引起很大的社会影响,一些主张已经通过近年来的改革变为制度的现实。例如,我国法官服饰的改变、司法官员选任标准的提高以及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等都与贺的呼吁和学理论证有关。因此,贺卫方曾被媒体选为“将对21世纪中国产生重大影响的100名中国年轻人”之一。
  自述学术目标
  这些年来我的主要工作或者追求可以简单地概括如下:
  在法治的理论层面上,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中介,力图沟通法治和人治这两种传统观点认为不可调和的治理模式;寻找合理的法律决策可依赖的知识和制度基础;揭示中国古典治理模式中难以建立法律之治的各种原因(当然也探索其中于今日制度建设有价值的方面);更细致地刻画描述中国司法制度建构中的种种问题,注重局部环节与终极目标之间的关联,并尽力从建设性的角度对改革方案进行论证。
  在过去的十年里,贺卫方在大众传媒上发表了很多文章,同时又介入了许多公共事件之中,这让他成了一位拥有广泛公众知名度的法学家。不过,在更深层的意义上,贺卫方(包括其他法学家)的出现是因为这个时代社会对法律和法学的关注使得法学者有了施展拳脚的空间。贺卫方的头上有若干顶帽子:“行吟法律的浪漫骑士”、“有机知识分子”……这些称号,有很多贺卫方并不认可,但是却显示了贺卫方的影响力。某报一篇对贺卫方的专访中称:“如果以google的搜索条目多少作为一个人的影响指标的话,贺卫方无疑是中国当今法学界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贺卫方笑着说:“能够成为‘学术中坚’的采访对象,对于我而言,是一个不期而至的荣誉。”从这里,我开始和贺卫方一起进入到他从前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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