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资产阶级的
宪法原则,在美丽动听的词藻掩盖下所具有的阶级实质,难道我们能不加分析地硬套照搬吗?
3.在到底用什么理论作为我们制定和修改
宪法的指导思想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有的学者与我们是有分歧的。有的讲,凡是堪称现代
宪法的人类创作,当然会有共同的经验,共同的法则。并称有着“一条普遍的人类共同的宪政道路”。宣称
宪法是“从崇尚个性解放,保护私有财产出发的”等等。
果真有“一条普遍的人类共同的宪政道路”吗?我认为,或者是资本主义的宪改道路,或者是社会主义的
宪法道路,不存在一条人类共同的宪政道路。因为两种民主的性质和目的不同,所走的道路也就不同。
仅拿制宪过程来讲吧!社会主义
宪法的制定是人民代表们平等协商、讨论和反映最广大人民意志的过程。而资本主义
宪法的制定是各种互相冲突的利益和原则的妥协,是各种互相倾轧的局部利益和普遍利益的调节。资产阶级的立宪者,为维护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使被统治阶级就范,往往花言巧语,蒙蔽和欺骗人民。连资产阶级学者也不得不承认,
宪法条文只有依靠
宪法以外的大量知识和实践才能懂得。不仅如此,
宪法条文是含糊其词的,专家们即使能力相同,即使同样真心实意想把事情搞清楚,也完全可能作出各种不同的解释,两个同样精通
宪法的人,对于
宪法的精神可以作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社会主义
宪法,既然它是人民自己意志的反映和体现,就没有必要含糊共词,更勿需欺骗自己和别人,而是在
宪法通过以后,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讲解,尽量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