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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宪法理论

  我国有的学者一再强调的资产阶级宪法原理究竟如何呢?下面我们对公认的资产阶级宪法的五个基本原则试加以分析。
  第一,私有制原则。我国有的学者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并没有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并断言“生产力下降,贫穷落后成了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特征”。言外之意是清楚的。我认为,这是无视最基本的历史事实。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剥削现象存在的根源,社会主义公有制才是消灭剥削、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我国现在虽然在经济领域里尤其在流通过程中,存在着严重问题,甚至大量犯罪现象,这决不是公有制本身造成的,相反,正是公有制遭到破坏的结果。今天,我国在根本上和整体上讲是消灭了剥削现象,人民之所以相信和拥护我们的党和政府,其关键也就在这里。广大人民群众最害怕和担心的正是恢复和助长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因为“以前所有一切宪法,以至最民主共和的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内容都归结在一个私有制上”。④贫穷落后也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特征”,事实上,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有富裕的,而实行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贫穷的。况且那些富裕的资本主义国家是如何发家的,不是众所周知的吗?即便如今,它们国中贫富悬殊,矛盾重重,不也是事实吗?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靠掠夺别国资源和劳动力致富,也不能靠剥削本国劳动人民去积累,它只能靠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科技,靠本国人民的共同努力而振兴,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二,“主权在民”是资产阶级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美国的《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法国《人权宣言》宣布“整个国家主权的本源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林肯总统并提出“民有、民治、民享”为内容的人民主权原则。而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美国政治学家梅里亚姆的话很能说明问题,他在谈到美国制宪时说,资产阶级“他们主要关心的是维护法律和秩序,人类权利的保证在他们只是次要的”,“他们赞成强有力和有效能的政府,是否人民当政倒还在其次”。⑤在美国,谁有钱,谁就有权,是美元的统治。对“主权在民”要进行阶级分析,这里所说的“民”决不是广大劳动人民,而是少数垄断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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