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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中国海和日本海的划界问题

东中国海和日本海的划界问题


[日本]中内清文(邵津译)


【全文】
  
  新近出现的可以清楚地看出来的动向之一,是沿海国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之外,在单方面行动的基础上建立200海里专属渔区或经济区,从而创造新的国际习惯法。当今的时代可以说是过渡性的,各国迅速地扩展它们的海上管辖,用海上疆界把海洋空间和自然资源围起来,这样来建立关涉到世界各海洋的新秩序。很多国家,包括美国、苏联、日本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已经在单方面的基础上建立了200海里渔区。几乎没有任何疑问,南太平洋各沿海国将以合作和划一的方式照样办理,以便在同那些到远距离水域捕鱼的国家就在各沿海国的200海里区域内捕鱼的条件进行谈判时,处于有利的(政治和经济)地位。
  北太平洋地区的重要国家已经制定了基于200海里区的新的海上规则。西北太平洋地区各国正忙于对原先的双边安排的很大部分进行修正。凡是想要建立自己的200海里区的沿海国,势必迟早要同邻国进行谈判,以便对海上疆界达成协议。必须强调指出的是,为了建立有效而持久的秩序,就需要合理、公平和令人满意的划界,因为这种划界将大大影响海洋中有生命和无生命资源的分配。
  日本海和东中国海的大陆架和200海里区的划界,牵涉到日本、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为中国)和朝鲜。这些是具有政治上和经济上有区别的制度的国家。苏联和北朝鲜这两个邻国最近已经开始建立共自己的200海里区。至于日本,国会已经通过了两项在这方面具有重要性的海上法令:领海法令(1977年5月2日第30号法令)和关于渔区的临时措施的法令(1977年5月2日第31号法令)。
  依照第30号法命,日本将其领海扩展到了12海里(以前是3海里),但是作为临时措施在五个指明的区域仍保持3海里界线。这些区域是:宗谷海峡,津轻海峡,大隅海峡,对马海峡的东、西水道——所有这些海峡都被看作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象野付水道、苏维埃海峡(珸瑶瑁水道)、国后海峡这样的在北方领土周围的海峡——苏联对它们也提出了要求——没有这样划定界线,以避免加剧同苏联的领土冲突。第30号法令预定用1958年领海公约的规定加以充分补充。
  临时渔区法令有几个值得一提的特别方面。在日本海某些区域和沿着同东中国海相接的全部日本海岸,确定了一条12海里的界线作为渔区的外部界限。换句话说,日本政府并没有在其群岛的所有海岸都确定200海里的疆界线。这样做的基本理由有二:(一)日本力求避免同南朝鲜发生严重的领土冲突,南朝鲜对日本海中的竹岛提出了要求;(二)日本担心,要是在日本海和东中国海确定200海里的界线,南朝鲜和中国马上会作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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