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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特征、趋势和预防措施

  上述两方面因素互相作用,可能使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绝对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但其相对数量在短时期内恐怕不会有大的下降。
  (二)类型趋势:集中点由财产犯罪向非财产犯罪逐渐转移。当前农村青少年犯罪尚以盗窃等财产犯罪为主,其它犯罪的比重较小。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农村青少年精神生活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文化生活条件又恐怕很难及时跟上。这一矛盾,在旧的和外来的剥削阶级思想影响下,很可能被部分青少年通过非法的途径,从消极方面去谋求解决,从而导致非财产犯罪的增多。另外,农村青少年中回乡知青比例的增加,也可能因其不满足衣食的丰足,而奢求外来的精神生活,影响农村青少年犯罪中财产犯罪与非财产犯罪的比例。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因素,非财产犯罪将会增多,性犯罪持续上升就是证明。
  (三)性别趋势:女性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农村青少年犯罪人数中的比例,将有一定程度的变化。现在,在杀人、盗窃、流氓、诈骗等案件中,有些是女性农村青少年罪犯,但比例很小。今后,生产劳动逐步机械化、部分家务劳动社会化。子女人数大为减少,将使农村女性青少年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精神生活。同时,在农村通过各种渠道传入的城市化思想和生活方式(包括某些外来腐朽没落的东西),将以一种新鲜的、有魅力的东西,出现在广大农村青少年面前,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农村文化生活条件差,婚姻状况还较落后,真正经过自由恋爱,婚姻自主的为数尚少;女性青少年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正当的文化娱乐,还常遭到各种世俗偏见和封建意识的非议和冷眼。在这种情况下如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循循善诱,引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面,没落颓废的思想意识极易乘虚而入腐蚀精神饥饿的女性青少年,使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生活实践证明:女性青少年一经失足,蜕化较快:一经失身,往往不能自拔:影响所及,通常较男性较大,不少犯罪团伙,特别是流氓团伙常常以一两个女性为中心,男性活动受她们所指使。她们破罐子破摔起来,危害更加严重。再加上女少年比男少年性成熟较早,一次失身,全线崩溃,思想内向,控制力小,任人摆布,愈陷愈深。例如河北有个幼女在女流氓“大姐”的言传身教下十岁时就开始同男人发生两性关系,十二岁时已有十五个男性因同她发生性关系被判刑,另有三个人以同样原因被劳教,如果不在其十二岁时及时把她收容教养,肯定还会有更多男性因同她乱搞两性关系而被捕判刑。她今年十四岁,仍在劳动教养中。今后,农村女性青少年的流氓、奸情杀人、重婚、盗窃等案件可能有一定数量的增加。赣榆县一九八三年以来被逮捕的青少年流氓犯共102名,其中十七至二十五岁的女性青少年28名,7名系乡村、乡镇女性青少年。该县还破获了一个由十数名妇女包括女性青少年组成的农村妇女盗窃集团。至于因不满婚姻现状而杀人、因通奸造成情杀,因逃婚铸成重婚的女青年犯罪案件,也可能有所增加。河南省发生过两个女青年杀死一个少女的案件,北京市也出现过女青年手持刮刀行抢的。这些情况,在以前都是罕见的。
  (四)年龄趋势:进一步低龄化。目前农村少年犯的比例很小。今后随着文化,教育的发展,城市文化思想的传入,农村青少年将同城市青少年一样,心理发育成熟也将会提前不良电影和电视以及不健康书报的潜移默化,他们在某些方面的意识和要求(如独立意识、性意识和性要求、过高的物质欲望)也会比以前出现得早。如果缺乏正确的教青引导,没有及早建立起社会主义的道德、法律意识,经不起不良因素的侵袭和腐蚀,就可能导致犯罪。近年来农村少年盗窃案、强奸案、奸淫幼女案,数量增加较快,就是有力的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农村传统道德、习俗观念的约束力相对日益减弱,而新的习俗、道德尚未形成和有待于建立。在这个新旧交替的过程中,“初生牛犊不怕虎”,农村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带有一定的难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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