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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刑侦实验室正规化建设初探

  第三,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确保实验教学效果
  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的目的在于把学到的刑事侦查基本理论知识用于指导实验实习,在实践中通过应用来巩固和完善理论知识,拓宽思维。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应强调刑事侦查理论指导刑侦实验的能力。在实验前期,主要是加强学生的刑事侦查理论的学习,打下扎实的理论功底;在实验中期,引导学生如何把基本的刑事侦查理论和原理与刑侦实验方法的实践相结合起来,如根据刑事照相程序、方法,设计、拍摄模拟刑事现场;根据各种物证的特点、提取步骤自行设计并模拟杀人现场的勘验检查等。在实验结束后,善于总结试验教训和经验,并独立完成和设计实验报告。
  强调养成遵守法律程序的习惯,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刑事侦查过程中运用的刑事技术手段、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不能违反法定程序,否则,所提取的物证的证明力必然受到影响,应当在所有的实验环节中向学生灌输遵守法定程序的意识,这也是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如在模拟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中,特别强调学生在运用刑事技术手段提取各种证据时,注重练习应用法定程序的基本功,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把模拟刑事案件现场的状况、痕迹物品特点、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客观、准确地记录和固定下来,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据,提供法庭使用。
  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判断案情的能力。学生经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验实习过程,掌握了一定的刑事技术,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判断、综合归纳,运用法律知识,确定案件的性质和犯罪的有关情况,制作侦查意见书。这样可以将刑事侦查、刑事技术和其他的法学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及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综合能力的发挥。
  第四,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为未来的科学研究奠定扎实的基础
  实验室是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实践基地。什么是创造性思维?我国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认为,“创造性思维是组织和改造先前已经获得的知识,使之适合当前的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创造性思维是知识的联想、想象、升华。它是运用知识的综合表现,所谓举一反三,闻一知十,触类旁通;它既是敏锐的直觉思维,又是分析思维与聚合思维,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结合,它又得益于善于捕捉灵感火花闪现的一瞬间。总之,创造性思维是创新教育的最佳效果,是科学发明、创造的最基本心理素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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