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在建国阶段考虑中国如何跳出历史上的治乱循环周期律的问题时,已经意识到了民主的必要性。但由于革命浪漫主义的影响,有些人所向往的民主在理论上具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在实践中则表现为战时共产主义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在“文化大革命”中,所谓“大民主”和“一元化”的集权发展到极致,造成了浩劫,从而导致了反思。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一文中提出了反对权力过分集中、个人专断以及官僚主义的问题,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需要。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与经济改革的辉煌成果相比较,政治改革迟迟未能真正付诸实施。这种跛行的状况不仅妨碍了经济改革的深入,而且已经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妨碍中国较早从事政治改革并导致民主化挫折的主要原因如下:(1)在一个具有专制主义传统的大国推行民主政治,其中变数太多、风险太大。为了避免社会动荡,当局特别强调稳定和循序渐进。但实际上却容易出现渐而不进、或者进一步退两步的现象。(2)在政治方面的民主化之前,中国还面临着市场化的紧迫任务。经济改革势必改变利益分配格局,多半还会带来通货膨胀、破产失业、增加税负、减少津贴等问题。因此,为了保证经济改革的成功,人们会要求一个强有力的、高效率的政府。在这种状况下,根据M·韦伯关于组织效率的假说,集权的倾向是很难克服的。(3)超凡政党的神话和僭主政治的倾向压抑了多元化的契机,使得竞争性的“政治市场”无从形成。在人民民主主义的话语中,抽象的人民共同意志取代了具体的个人权利主张,任何带实质性的改革都缺乏自下而上的可操作性。为了徒有其名的表决而进行的形成多数派的活动也基本上是黑箱作业。(4)从文化的观点来看,家长式的权威主义统治具有对抗自由主义民主的普遍性感召力。正如G·津梅尔曾经说过的那样,使对自由的限制感觉不出来“不自由”的方法只有两个:或者限制产生于自我(与个人合意以及社会契约的秩序原理相对应——笔者),或者自我产生于限制(与家长权威以及“父母官”的秩序原理相对应——笔者)。
在这种客观条件下,推动政治改革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和平衡感觉从既有的事物中发现变化的契机。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实际存在的三种互相关联、延绵不绝的趋势正在往民主化的方向汇合。第一种趋势指农村的群众自治和基层干部直接选举的普及。1980年代初,在当时的全国人大彭真委员长的力主之下,修改后的新
宪法正式确立了村民自治的原则。1987年公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后,过去由上级党政机关指定基层干部的做法被逐步废止。虽然在农村选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是来自党政机关的任意干涉受到限制,权力的正统化机制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一种多元性政治的事态正在形成,其影响开始渗透到乡、县以及中小城市的层面。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虽然从基层民主到国政的民主的历程会较长,但由于社会条件势必要随之变化,其结果,扎根于农村的民主政治方法也许比自上而下的宪政方法更有效。
第二种趋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功能强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7届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在1991年开始把人大的监督工作提到与立法同等重要的高度,1993年接任委员长的乔石更进一步强调监督职责的意义,并在同年9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法律监督的权力和制定监督法的过程中,逐步加强了自己的势力,开始改变所谓“橡皮图章”的形象。例如在1995年的第8届全国人大第3次会议上,对政府的批评和自由的讨论十分活泼,在重大人事安排方面出现了大量的反对票。这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格局中是非同寻常的。1997年3月14日,乔石在第5次人大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重新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现代化的命题,主张“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他还说:“我们的有些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如果不符合
宪法和法律,就一定要坚决地改过来”,“要以改革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在中共十五大上,这些政治主张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