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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篇三:法学专家称立法反分裂国家是国际通行做法

  还有许多国家在《刑法》中,都设立了与分裂国家相关的罪名,对分裂主义行为或者是分裂主义势力给予刑罚制裁。总之,在反分裂国家这个问题上,各国态度都很坚决。
  《反分裂国家法》的法理基础
  从国内法来看,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法律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受到了包括海外华人和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支持。近年来,由于台独势力日益猖獗,已经严重危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引起了全球华人的共愤。中国人民以各种不同方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多种途径建议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一部反分裂国家方面的法律,以此来向全世界宣誓中国政府维护主权的决心和勇气,打击台独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可以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正是上述民意的反映。
  《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行使立法主权的体现,是中国的内政。在我国现行《宪法》、《国防法》和《刑法》等法律中,已经有关于反分裂国家的相关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规定。如《宪法》序言就规定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我国《刑法》第103条规定有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等等。
  “应当说,《反分裂国家法》是在现有的关于反分裂国家的立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分裂国家方面的立法工作,全面、系统地来表述我们在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分裂国家行为方面的严正立场,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严厉打击各种分裂主义行为或分裂主义势力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莫纪宏相信,《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必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健康和稳定地发展,有利于营造和平发展的环境,为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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