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城市本来就是流动性的结晶。或者说城市本来就应该飘溢着平等而自由的空气。现代城市更是以自治行政和开放包容为基本特征。从20世纪90年代起,作为国际化、全球化的重要一环,人员、资金、物资以及信息跨越疆界的流通越来越频繁和壮大,以这样的背景,在国际大都会里推行人口准入制,不仅有违市民自由的精神,也是对时代潮流的抗拒。特别是北京,从“元大都”时代开始就成为世界性都城,在政治上一直被赋予“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篇》)的象征性意义,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高筑壁垒更非明智之举。
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居住和迁徙的自由会带来一系列甚至是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根据计划理性对自由的范围和程度进行适当的制约和调整,确有其必要性。但是,这种管理应在充分尊重这项
宪法性权利的基础上,进行因势利导,而非简单的闭关自守。这就意味着政府只能在允许流动中维护社会的稳定。毫无疑问,这样做会对城市规划、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各项制度的健全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会付出一些代价。
但是,在当代宪政语境下,政府的职责,除了维护社会秩序,还有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义务。从法学理论的层面讨论有关问题,不得不承认: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只能服从于公共利益或者公共福利的原则,而不是政策性目标;只能通过对选择职业和开展经营等经济权利的调整(主要是市场机制)以及必要的社会保障网络,来间接地加以限制,而不能直接下达“一刀切”的命令。
实际上,即使从自由边界这个角度来考察,我们还是无法得出应该建立准入制的结论。为什么?原因很简单。第一,政府缺乏足够的能力来正确甄别什么人该进京、什么人不该进京。
第二,即使政府有那样的能力,这意味着把公民分成三六九等,对某些群体采取歧视政策,弄不好反倒会逼出个要求市民权的群众运动来。
第三,即使老百姓的忍耐限度足够宽大,市政当局也必须划出像深圳罗湖那样明确而坚固的边界线进行区隔才能见效,并且不得不全方位地加大监控的力度,结果势必出现国中有国、国将不国的割据局面,社会管理的成本将变得极其昂贵。
最后,放眼更长期的经济趋势,准入制还很有可能引起城市功能和投资活动的不平衡乃至萎缩,一方面引起城市居民的失业率上扬,另一方面加重“民工荒”的严重性,提高劳动力成本,也有可能反过来在出口份额减少与内需市场增大的摇摆之间引起景气的震荡。
由此可见,北京市政府在倾听民间呼声的基础上摈弃准入制的设想,准备采取相反的思路来缓和对进城民工和商人的限制的做法,是值得欢迎和高度评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