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世界贸易组织法双语教学的若干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法双语教学的若干问题


Issues Concerning the Bilingual Teaching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Law


金孝柏


【摘要】实行世界贸易组织法双语教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双语教材的编写与选择至关重要。双语教学活动的组织应与传统课程教学方法有所不同。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应当考虑双语教学的特殊性。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法 双语教学 研究
【全文】
  一、实行双语教学的意义
  对于双语教学的具体定义,学术界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笔者认为,双语教学就是同时使用本国语言(一般为本国通用语言)和外国语(在我国主要为英语)进行课堂教学活动的教学方法,即狭义的双语教学。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国内不少高校相继开设了《世界贸易组织法》课程。我校率先开设了《世界贸易组织法》英汉双语教学课程,授课对象为法学专业和全校其他各专业的学生, 这是作为对国家教育部提出的在包括法学在内的六个本科专业实行双语教学要求的积极回应,也是高校顺应我国“入世”以后社会发展需求的具体体现。我国已开始履行“入世”承诺和成员国义务,迫切需要大量懂经济、懂外语,熟悉WTO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复合型专业人才。[1](P48)
  但是,我国目前的外语教育教学模式难以适应这种人才需求。一方面,外语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学习外语(主要是英语),疲于应付各种考试;另一方面,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我校选修世界贸易组织双语教学课程的部分学生,虽然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甚至六级考试,却仍然无法用英语简单表达自己的思想,难以进行有效的日常交流,这就可以明显看出大学英语应试化教育结出的恶果。同时,不少高校法学专业英语教学仍局限于单词解释、段落理解和语句翻译的陈旧模式,没有切实重视对学生外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实施世界贸易组织法双语教学,使学生既能掌握WTO的整体法律制度和运行机制,又强化了英语语言的运用技能,可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实行世界贸易组织法双语教学是我国“入世”后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和扩大对外开放、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WTO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正确理解WTO法律制度必须要有坚实的外语基础。执行法律的首要前提是正确理解法律的真实要义。作为我国履行成员国义务的根本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的正式文本为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 我国官方公布的中文译本只供国内执行的参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旦我国与其他WTO成员发生贸易争端,只能按照外文文本解释和适用WTO规则。对现行的中文译本,已有学者提出一些批评意见,认为一些翻译违背原文的意旨,[2](P195)不利于我国正确履行义务和维护本国合法权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