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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经济的“六级考试”——经济法视角的再分析

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经济的“六级考试”——经济法视角的再分析


李华振


【摘要】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使中国企业在应诉他国反倾销时往往使用“替代国”提供的价格数据 , 从而容易导致较高的败诉率 , 被迫退出或者大大减少在该国的市场份额。美国认为中国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 , 其判断依据是美国《 1930 年关税法》规定的六条标准。这场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博弈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 而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 , 更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入世之后中国已经大大加快了开放改革的步伐 , 市场经济框架已全面建立 , 不该再受到“非市场经济”的歧视性对待。
【关键词】市场经济地位;判定标准;反倾销
【全文】
  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经济的“六级考试”——经济法视角的再分析
  
    李华振  张昕
  
  按:本文原载(京)国务院国家商务部《中国外资》杂志2004年第8期封面文章。感谢英国NAPIER大学、武汉大学张昕博士整理并提供本文文稿。
  
  【内容提要】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使中国企业在应诉他国反倾销时往往使用“替代国”提供的价格数据 , 从而容易导致较高的败诉率 , 被迫退出或者大大减少在该国的市场份额。美国认为中国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 , 其判断依据是美国《 1930 年关税法》规定的六条标准。这场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博弈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 而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 , 更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入世之后中国已经大大加快了开放改革的步伐 , 市场经济框架已全面建立 , 不该再受到“非市场经济”的歧视性对待。
  【关键词】市场经济地位;判定标准;反倾销
  
  一、研究资料:从“入世”到“入市”:中国考过四级之后又考六级
  中国经济要走向国际化 , 就像参加一场又一场的英语考试 , 加入世贸组织只不过是表明中国已经通过了“四级考试”, 而要进一步提升自己 , 还必须再参加“六级考试”——取得“市场经济地位”。
  6 月 3 日 , 美国商务部就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举行了第一场听证会。在此以前 , 新西兰、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已先后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此外 , 中国还加紧了对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等的游说工作。中国在通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之路上 , 突然把“市场经济地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外交目标 , 展开了一场为争取“市场经济地位”而进行的外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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