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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权不涉政治

法律维权不涉政治


鲜江临


【摘要】任何文本,都须放入社会中去浸润,了解文本语词和符号之外的“意义”。本文本身亦是此种关于文本意义自觉的写作。
【关键词】法律  维权 政治
【全文】
  法律维权是中国建设民主、法治社会的重要动力机制。没有法律维权,社会的政治与经济格局将因侵权泛滥而受损。在一个发展中国家,法律维权与政治的冲突如何化解,是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不好,影响国家发展进程。
  本人认为,法律维权与政治之间应当保持距离――这是指法律维权使用的是法律性语言和法律制度工具,而不宜使用政治社会的语言和政治道具。维权,就是从人类生活的自然正义和法律规范中所确认的法律正义的角度,去除社会当事人的政治外衣,将法律救助的当事人理解为法律规范场中的法律主体,再行甄别义务和权利。这就是说,法律人尤其是律师,对于各类有法律救助需求的人,需要象南丁格尔一样,专心地提供无区别性的服务。法律人作为一种献身社会的职业人,服务社会应无分别心。
  任何社会组织与机构的强力,不应当驱使法律人包括律师偏爱某一类人,或者冷漠某一类人。法律服务对象的选择,应当由法律人自行决定。法律人为涉嫌违法的公民辩护,本身是法律职业的特性。当律师为杀人嫌犯辩护的时候,不等于律师就赞成杀人;当律师为贪污嫌犯服务的时候,不等于他(她)一定同意尽快掏空国库。每一个法律人依据个体体认的道德律和个体的生存需求,选择法律服务对象,合意缔结法律服务合同。但是,法律人能够超脱尘世的社会交换系统的压迫,为“权利弱势”提供服务,这是一个时代中全体法律人的荣光,指示着社会的希望。一个族群还没有全体堕落到无视“权利弱势”的处境,这表明了一个民族的文明火种,没有完全熄灭――这或者会导致法律人个体生活的“悲剧”,但是,“悲剧英雄”的产生,确是集体与族群得救的福音。
  当我们以一种近似宗教情怀的情怀理解生灵系统,政治社会的敌人和朋友观念消失了。我们的敌人,隐藏在我们心灵和身体的内部,尘世的敌我之念成为心的镜象。法律人要推进社会文明,要做谦恭的人,去意气的人,慈悲情怀的人。怀着善良之心,主观世界失去了固定的敌人。法律人须超脱具体政治,用近似宗教性的理念和法律专业技能,谋生存和发展,在不完满世界中发现某种完满。
  任何将法律维权与政治挂钩的行为,是不适宜的。这是指,法律人须保持职业性克制,同时,政治交换系统须实现内部约束。法律人脱离法律规范的政治言说,充满政治理性非健全条件下的风险,必要性较弱――由于信息社会的发展,通过政治发展模式的比较,公民系统的政治判断初步建立;不良政治发展模式,即使没有法律人旁白,也已经被认识。我们在掌握了现代化中社会政治发展和变迁的规律后,更无必要谈政治。某江临2003年在《 修宪前瞻:对标准宪法产品的追寻及国产延迟考 》一文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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