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司的合同类型分析
郭立威
【关键词】电子商务 合同
【全文】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运用先进的电子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所进行的商务活动的总称。它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卖双方的商务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以一定的交易规则实现交流,并通过电子银行支付、第三方认证、物流配送等中介加以保障,实现在虚拟世界中的商品、服务的真实交易。
电子商务是高新技术时代互联网应用发展的真正归宿。互联网的发展经历了从初期的电子邮箱、信息检索到各大门户网站争夺眼球的注意力经济时代,都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是:这些互联网服务的利润来源是什么?保持竞争的核心生命力在哪里?而ICP们靠风险投资融来的那些资金也在烧钱的比赛中很快用尽,NASTAQ的几支中国网络股几乎成了垃圾股的代名词,这是互联网第二阶段终结的最后标志。与此同时,B2C、B2B、ASP浪潮的崛起,宣告了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
据世贸组织资料显示,1997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为26亿美元,到1998年就达到了430亿美元,猛增了15倍以上,到2000年年末预计将达到了3000亿美元。而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到2003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将达到15000亿美元。惊人的增长率使得各国政府都投入巨大的财力发展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将传统经济的运作搬到了网络上来实现,改变了传统经济形式的物质资源密集特点,实现了资源、信息配置的网络化,其结果带来了经济模式的重大变革。网络经济实质就是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形式。
电子商务依托于经济实体得以实现。这个经济实体的范围很广,包括了自然人、公司法人、社团法人、政府组织、国际性组织等等,而其中最主要的实体就是电子商务公司。
电子商务公司的经营过程离不开合同契约的支持。传统企业的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出口代理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而电子商务公司由于其网络经济的特性,又具有了传统企业不具有的一些新合同类型,笔者从事电子商务公司法律事务时常会接触这些新类型,现逐一分析如下:
一、 IT合同(包括网络硬件软件设备购买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等)
这是电子商务公司最常见也是公司成本开支最大的一类合同。基于网络技术的高科技
含量,网络服务器、路由器等大型硬件设备系统是电子商务公司存在的基石与物质基础,这一类设备的核心技术往往掌握在大型的跨国公司如太阳微(SUN)、思科(CISCO)、IBM公司手中,由于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这类合同往往格式规范、条款详尽,且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具有格式合同的特点。与这类购销合同配套的还有软件、人员服务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