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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建设方兴未艾

政治文明建设方兴未艾


季卫东/吴铭


【全文】
  《21世纪》:2003年即将过去,对这段时期内中国的政治以及法律制度方面的变化你是如何评估的?
  季卫东:坦率地说,在党和国家领导人换届之后,政局如此迅速地别开生面,内政和外交都先后展现出了新风格、新气象,的确让各界欣喜。虽然在这一年里国内外发生了许多重大事件、也存在一些棘手问题,但从总体上看,社会演进的走势很好。
  就政治和法律方面的改革而言,有几项主要举动或新生事物值得注意和高度评价。第一是在去年底强调宪法权威之后,法治国家的建构则更上一层楼;与此相关联,出现了公民以及律师建议对行政法规的合宪性进行立法审查、法官尝试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等积极的反应,也出现了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诉讼案件,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非常恰当的契机、突破口以及动力装置。第二是行政行为方式的合法化与合理化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雷厉风行抗非典的过程中,一方面导入官员问责制和引咎辞职制,另一方面着手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推动各部门转向服务式行政,有关步骤显得大胆而稳健。第三是对政协以及民主党派的定位进行了调整,并可望在宪政的框架内逐渐促成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新的良性互动。第四是中国共产党正在致力于自我改革、以身作则、通过推行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述职等方式推动党内民主化,进而带动国家整体的民主化。把以上内容归纳起来,就是违宪审查、有限政府、参政竞选、党内民主这四大改革,涉及了立法、司法以及行政之间等关系的调整。
  以上四大改革都是制度性举措,但同时也不妨理解为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几个注脚。
  《21世纪》:在你看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有何突破?对中国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季卫东:众所周知,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但并没有预定的目标模式,因此改革的方式是“摸着石头过河”。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逐渐清晰了,但暂时搁置了改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政治改革课题。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选择,有其必然性。但现在的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就是要与时俱进,在继承前两次三中全会的改革路线的同时着手解决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其中大都是“老大难”问题),顺应形势、合乎逻辑地把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到政治和思想领域,同时也对改革的渐进方式作些适当的调整,即在实现体制性突破的同时让二十五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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