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杂志上有一篇文章,题目是《独立董事:拒绝花瓶》。这篇文章的作者说,他了解的独立董事情况是,很少发表独立意见,难得参加会议,一年开十次会,独立董事仅参加两三次,对问题熟视无睹,表现麻木,事前不说,出了问题才出来发表意见。我对此也有同感。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时候,我有时真的想发表一些独立意见,我觉得一些做法是有问题的。但是我发现其他人都不想说话,我想,大家都不说话,只有我说话,公司管理层会不会嫉恨我,认为我多事。其他独立董事有会计师、企业家还有大学校长,并不是看不出来,但他们都不说话。我有时候悄悄提醒他们一起提议审议某个问题,可是他们装作没听见。我现在心里特别矛盾,独立董事想发挥作用很难。请你们二位也讲讲自己的经历。
王卫国:
由于工作比较忙,有些会议不能参加,这是事实。但我只要发现问题,就一定会说。我也不在乎这个位子。我不把它当饭碗。你请我当独立董事,是对我的信任,我应该尽心尽职。如果我力不从心,或者你不喜欢我的直言,我无非是离开这个位子,然后更加集中精力地做我的学问。可是,恰恰因为这样,我所在的公司对我很尊敬,而且我对这些公司确实也有贡献。我经常在董事职责之外,给他们出谋划策,出了很多好点子。有时甚至给公司的法律部提供义务咨询,实际上成了公司的免费法律顾问。
赵旭东:
我对此很有同感。法律专业的独立董事有时候成了廉价的法律顾问。
江平:
有人问我在董事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我说,我的角色就是保障董事会的决议不违法,但也只是文字上的不违法,而不是实质上的不违法。担任谁也不会在决议中写要去走私、偷税。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我的作用还是比较虚的。我在江苏的阳光集团担任独立董事。这家公司的效益相当好。当时是吴敬琏教授在那担任独立董事,后来他邀请我也担任独立董事。这家公司就有我们两个独立董事。但是最近我们都提出辞职,因为我们觉得风险比较大。我们一年就参加一两次会议,经营管理情况不了解,尽管吴敬琏教授在会上经常提出很尖锐的问题,要求公司予以解释,但他还是建议我们双双辞职。因为风险太大。尽管有董事责任保险,这个问题还是不能完全解决。为了解决独立董事不了解公司事务和权限小的问题,吴敬琏教授曾经提出,美国公司的一些委员会必须由独立董事领导,某些事项的表决须由独立董事和一般董事分别进行。给了独立董事更大权限,独立董事必然要投入更多时间参与经营管理,薪酬也要相应提高。但是,独立董事只是一个兼职,很多独立董事根本没有这么多时间投入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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