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在讨论到改变《邦联条例》中每邦一个表决权的时候,德拉瓦代表里德提出推迟讨论,理由是德拉瓦邦议会的授权书不同意改变每邦平等表决权的规则;如果一定要改变,那德拉瓦代表团只好从制宪会议中撤出。这构成了制宪会议的第一次危机。但麦迪逊当天的笔记非常乐观:“改变议席分配的建议终将实现,因为,除德拉瓦外,其他的邦都没有出现反对意见。”(页26)
事实证明,麦迪逊还是太乐观了。经过连续辩论,到6月11日,就全国议会第二院是各邦各占一席还是按人口比例分配进行投票的时候,当时与会的11邦中,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马萨诸赛、南卡罗来纳、北卡罗来纳、佐治亚6邦都同意按人口比例分配,而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德拉瓦、马里兰5邦都同意各占一席(页106-107)。这意味着,各邦主权的倡导者们已经成功地形成了联盟,有力地对国家主义者(nationalist)提出了挑战。国家主义者只有一票的优势,根本不足以解决争议。
6月13日,建立在脆弱多数意见基础上的全体委员会报告被推迟讨论;休会一天后,6月15日,新泽西代表佩特森提出了代表小邦立场的《新泽西方案》。《新泽西方案》的主旨是是修订《邦联条例》,而不是推倒重来。为此,其重点是扩大邦联大会的权力。比如,授权邦联大会征收进口税,给邦联创造独立财政来源;在摊派款项的时候按各邦人口,而不是《邦联条例》中规定的按各邦全部土地价值分摊;选举一个多人组成的邦联行政部门,由邦联行政部门再任命一所最高法院,作为邦联司法部门,而这些都是原《邦联条例》中没有的。对拒不执行邦联大会通过的法案或条约的各邦,“邦联行政部门有权从联盟内各邦征集军队,根据需要,以武力使其服从这些方案,或遵守这些条约。”(页125-127)
来自宾夕法尼亚的代表威尔逊总结了《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的14点不同之处,但两者根本的不同,在于“前者以人民为全国议会的基础,后者以各邦议会为全国议会的支柱(页131),前者全国议会第一院由人民直接授权,第二院由人民间接授权,而后者仍然坚持《邦联条款》中邦联大会由各邦代表平等组成的现状。各邦平等的代表权意味着承认各邦人民主权平等,但如果要坚持全国人民主权,由于各邦人口并不相等,各邦人民作为集体在全国议会中的代表权便不能平等,这样才能保证公民个体的代表权平等。所以,《弗吉尼亚方案》实际上是“公民个体为本、统一宪政立国”的大共和国方案,而《新泽西方案》是坚持各邦分别共和的小共和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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