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
宪法意识,维护
宪法权威。树立
宪法意识,基础是全体公民,关键是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措施是教育,特别是以
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应该加强对全体公民的
宪法教育,将
宪法教育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之掌握
宪法基本知识,树立和增强忠于
宪法、遵守
宪法和维护
宪法的意识,明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维护
宪法权威,党的领导和表率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带头维护
宪法权威。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就要求我们党改革、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必须进一步树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
宪法观念,提高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优化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能力。必须进一步推进选举程序的民主化,完善选举制度。在候选人的推荐、介绍、确定以及选举过程的组织等方面,坚持依法、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落实差额选举制度。必须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任免制度、询问制度、质询制度、罢免制度、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听证制度等的实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而不是具体工作的包办代替。各级党组织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
宪法实施。现代法治国家为了促进
宪法的贯彻实施,积极加强
宪法解释、
宪法修改、
宪法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
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由立法机关监督
宪法实施,如英国;二是由司法机关监督
宪法实施,如美国、日本;三是由专门机关监督
宪法实施,如法国、德国、俄罗斯;以及一些特别的
宪法实施保障体制,如瑞士实行由联邦议会、政府和法院共同保障
宪法实施的体制。我国监督
宪法实施的职权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但是,由于法律和体制不健全以及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完全适应等原因,违宪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必须抓紧研究和健全
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
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
宪法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