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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往何处去

  如果我们认同独立自主的办学方向,便可以为当前法学院面临的挑战分主次了。挑战主要不在政治层面:什么能说什么不说----出乎一些西方观察家及其忠实读者例如德沃金教授的意料,他要中国人“认真对待”的那番大道理(《在北京认真对待权利》),远不如他头上一圈“大师”光环受人认真对待----转型时期,一般而言,法学问题的“合法性”或“可妥协范围”要比相邻学科(如政治学)的问题宽泛。除开行话包装等技术因素之外,主要归功于法治话语的“政治正确”。故法学之为“显学”,容易有读者听众,跟学术贡献是无关的。相反,正因为是显学,文凭证书的市场大、好推销,挑战就集中到了伦理层面。诸位想一想,法学院的诸多“成绩”,形形色色的创收项目,吹了多少学术泡沫?就市场价格和规模效益来看,在大学里,除了商学院的MBA(包括EMBA)项目,恐怕无出其右者。
  但是,法学院不可以走商学院的道路。企业管理、金融会计之类,是商场上的知识与技能,商人不承担社会批判的任务。经营MBA可以市场导向、金钱挂帅而不负咎,只要合乎商业伦理、不犯法即可。大学只是它的一面招牌,不是它的办学理想。而法学,如上文所说,早已脱离或放弃了行会训练而加入现代大学。法律教育便不能以MBA为榜样,满足于市场/案例分析或分析工具的开发。法学必须关心、提出并试图回答困扰我们社会的一些基本问题;故而必须坚持学术独立,与法治及一切功利目标保持距离,才能建立起学术传统和话语权威。可以说,当前法律教育面临的最大威胁,是MBA化;最受打击的则是本科教育。因为市场导向放任扩张的研究生项目和滥发学位的结果,是本科贬值。
  
二、法学本科要不要办

  本科为大学教育的基础及核心,是各国的通例。本科四年,大约十八至二十二岁,是青春时代心智成熟、求学交友跨入社会的人生转折点。在美国,私立大学的财政在很大程度上仰赖校友捐款,重视本科便还有捐款上的考虑:本科生“家庭出身”最好,最忠于母校,捐款意欲最高,故绝对得罪不起。研究生毕业多数做专业技术工作,当资本家慈善家的少,在大学眼里,地位就比本科生差一些。在中国,私人捐助大学还不普遍,但也应该重视本科。理由有二:一是本科招生国家统一考试,虽然不尽理想,相对而言,仍是最能保证质量而较少舞弊的选拔方式,也是传统上老百姓对教育的信心所在。二是国家不富裕,本科分专业培养,四年毕业参加工作,可以节省教育投资。美国式的通才教育,则要到研究生阶段才进入专业训练。所以中国把法学设在本科,采取英国(三年)和欧陆(四年)的制度,是符合国情的。按照这一设计,本科毕业是律师执业或从事其他法律工作如法官、检察官的基本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对于一般法律工作是多余的,不应鼓励,除非为学术研究(如大学教授)或个别科目的进修(在美国通常是税法,也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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