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英语(即法国诺曼人入主英伦以后,十二世纪中叶到文艺复兴之前那三百多年的英语)方面,则阅读乔叟(代表伦敦方言)和各地方言文献,例如代表中部西北方言的头韵体长诗《加文爵士与绿骑士》(故事见拙著《玻璃岛/绿骑士》,北京三联,2003)。然后对照法国学者Fernand Mosse的经典《中古英语手册》,写读书报告与先生讨论。但重点放在乔叟。乔叟(约1343-1400)史称英诗之父,是中古英语文学的巅峰。因为在他以前,英语基本上只是下层百姓的土话,宫廷和司法语言是诺曼贵族讲的法语,教会和学术界则用拉丁语。乔叟的词汇,约有一半来自法语和拉丁语,修辞和诗律也深受法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文学的影响。但他的诗歌语言的基础和核心是伦敦方言;后来伦敦方言成长为英国的民族共同语,跟他的文学成就和崇高地位是分不开的。所以从历史语言的角度看,非常值得研究。乔叟也是先生早年留学耶鲁钻研过的题目。北平解放,清华请他回校执教,他觉得新中国百废待兴,便放下写到一半的博士论文,于一九五零年回国服务了。当然,回国后频繁的政治运动,再埋头于勉强贴个“人文主义”标签的乔叟,就明显地不合时宜了。五七年先生逃过反右一劫,据说是被北大党委书记江隆基保下的:西语系黄继忠老师划为右派,先生为之抱屈,对江书记“提了不恰当的意见”。江书记却实事求是,当众宣布:“李赋宁虽批评我,但他并不反党”(中华校园网载先生文《我与北大人》)。不过,此类事情我从不向先生打听,因为先父早有嘱咐:拜访老先生,规矩与老干部不同,只许谈学术,绝不问政治----怕我说话出格,惹出事来。
李先生希望我接着做乔叟,对我而言是再好不过,因为早就对照方重先生的精采译文读过原作(见拙著《政法笔记/不上书架的书》,江苏人民,2004),时代背景也不生疏。但是我好高骛远,想找个题目跟古典语文的学习结合起来。先生说,那也行,《坎特伯雷故事集》片断三巴斯妇(Wife of Bath)《开场白》里提到一本书,你可以从它入手,探讨乔诗中的拉丁语及有关文献的运用。我就乐了,没想到先生点了这么个题目;那段开场白是乔叟的神来之笔,大意如下:
织布能手巴斯妇家道殷实,四十岁上得了第五任丈夫,一个年方二十的“牛津学生”。新郎官文文雅雅,样样都好,只是不爱求欢。成天价手里捧一本书,名叫“Valerie and Theofraste”,读着读着就笑出声来。一天晚上,他坐在壁炉前又念将起来(古人很少默读)。巴斯妇尖起耳朵听,却是些夏娃害亚当、叁孙遭出卖、谁家淫妇往熟睡的老公脑袋上钉钉子、哪里的巫婆在情人的酒里搁毒药的故事,控诉的全是古往今来夏娃女儿们犯下的罪行。那巴斯妇是个风流泼辣货,女权先驱,一听这个,全明白了:原来小丈夫对她嘀咕的那些妇德训诫,什么“姑娘衣一脱,羞耻心全抛”(圣杰罗姆《反约维年书》1:48),“美女若不贞,金环挂猪鼻”(化自拉丁语通行本《旧约圣经/箴言》11:22),都是这里头看来的!不禁怒火中烧,将那“淫书”一把夺下撕了,再对准牛津学生的面颊一记,把他打个仰面朝天,跌在木炭灰里。新郎官爬起来,发疯一样,一拳将老婆打昏在地。从此巴斯妇聋了一只耳朵,小丈夫却晓得听话了(《开场白》525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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