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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论坛之四---中国亲属法的现在与未来

  
  巫昌桢:当年我们对表兄妹禁止结婚,主要是考虑到社交场合太小,鼓励表兄、表妹走出去,还不好说就是追求优生,从后代的健康来看,表兄妹后代不是都不健康。有一个人曾给我写信,写了好几封,强烈表示说与她的表兄太相爱了,只想与他结婚,不想与另外的任何人结婚,他们等待了十几年,等待着法律的修改,已过半百,她苦苦哀求说,“我们不会生孩子的,请你给我们一个机会”。她不仅给我写,而且也给彭佩云同志写,彭佩云同志把信给我,让我想办法,怎么解决。我查了一下外国的情况,禁止表兄妹结婚的很少,多为禁止二亲等的,即使有禁止,也多可以通过采用豁免或经过批准获得结婚。我觉得,我们应当开放些。还有对患有禁婚疾病也是一样,两个禁婚病人感情很好,愿意相互照顾一辈子,又为什么不允许呢?我们还是要坚持人文主义、以人为本,保护人的权利,我是这样想的。
  
  杨大文:如果允许表兄妹结婚,那么从血缘远近来看,是否意味着堂兄妹结婚也是可以的了?
  
  巫昌桢:但从中国国情看,表兄妹结婚是多年的习惯,所以,作为豁免性规定,表兄妹可以结婚。
  
  杨大文:我也说几句吧,我也想从历史习惯上来谈这个问题。中国古代中表婚,即表兄妹之间的婚姻是很普遍的,我们看《红楼梦》就知道,爱情容易在表兄妹之间发生,就贾宝玉来说,林黛玉是表妹,薛宝钗仍是表妹,一个姑表,一个姨表。我觉得中国古代的中表婚这个习惯是有其经济原因的,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往往聚族而居,如南北方的张家庄、李家庄这些事实可看出,再加上当时人口很少流动,所以通婚圈非常狭小。往往几十里以内,到邻县就好像是很新鲜了,不像现在跨乡、跨省、跨国。中国历史上,同姓一般不婚,唐律以后,同姓共族的不婚,即同一个姓有族谱可查不婚,同一个姓,但隔得很远,不同族,还是不禁止的。在中国古代,也有禁止表兄弟姐妹结婚的,明朝、清朝都有如此禁令,但后来终于解禁。新中国成立之初,1950年婚姻法考虑到当时禁止表兄妹结婚的条件并不成熟,并未颁布禁止表兄弟姐妹结婚,而只是禁止兄弟姐妹结婚,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其他五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都是一种习惯。过了三十年,已经发生变化,须下决心了,1980年婚姻法所说的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实际是针对表兄妹结婚的,这是我国婚姻家庭和婚姻习俗的一大改革。我觉得这种禁止是必要的,因为中表婚和其他近亲结婚,都是把双方相同的病态基因结合起来,通过遗传,隔代遗传,传给子孙后代,我觉得确实有必要甚至要禁止更远亲等的旁系血亲结婚。所以,从目前来说,我主张不应放宽表兄弟姐妹结婚限制,如果有十分特殊的情况,例如表兄妹都七老八十,想重温一下年轻的梦,可经过特殊的程序,个别条件个别特殊处理。应该说,这也是人文关怀。否则,如果说只开放表兄弟姐妹结婚,而禁止堂兄弟姐妹结婚,那是男女不平等、重男轻女的表现。
  
  巫昌桢:我的意思是,除非意外,不用担心表兄弟姐妹结婚成为一般情况,条件发生变化了,私人观念变了,情况也变了。记得1980年婚姻法公布以后,团中央来了很多信,都是表兄妹的来信,他们是说这样的规定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是“宣判我们爱情的死刑”,“要用死来抗争”。我们要有人文关怀。我赞成先过渡一下,可以在禁止前提下允许有例外。
  
  夏吟兰:陈老师,您觉得呢?
  
  陈明侠:我大致同意就个案加以例外处理,最好不动法律。
  
  夏吟兰:下面我们讨论第二个问题。陈老师,您对家庭暴力可以说颇有研究,负责了一个由6个国家资助的项目,对中国的9个地区进行家庭暴力调查。我想问,您在起草的有关文件中是怎样界定家庭暴力的?
  
  陈明侠:我没想到你会问这个问题,所以没有带起草的材料。这个项目自2000年6月中开始,至今已三年,我们的成果之一是将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向明年3月的全国人大提上一个提案,搞一个《家庭暴力法》。该提案的雏形大概不到90条,其中涉及到对家庭暴力定义。我们的专家定义主要包含四个方面:1、身体暴力;2、精神暴力;3、性的暴力;4、精神上的控制,这种控制一定要达到对对方有伤害的结果。我们所说的家庭暴力是针对家庭成员之间的,不是单纯的男性对妇女,大人对小孩,而且伤害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我们这个概念范围似乎是比较广的,但它同国际条约、国际文件和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内容是相一致的。这是经过长达几个月的反复讨论才得出的,在座的一些教授都参加了,另外还经过了广泛调查,包括对三省九县的调查和对一个省的全体公检法干部和人大成员的调查。我们在北京进行调查的时候,问被调查者有家庭暴力吗?无论是县级、乡级、村级,包括公安局的干部,都说没有;我们问他们有打老婆的吗?他们哈哈大笑,说哪家不打老婆?这不是哪里特有的问题,而是全世界都存在的,只有解决好这问题,才有助于我们家庭幸福。
  
  夏吟兰:谢谢陈老师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概念。杨老师,刚才陈老师提到的精神暴力问题,包括了女性对丈夫长期不予理会甚至不发生性关系,您对此怎么看?
  
  杨大文:我不希望把家庭暴力的研究范围过于扩大,不同意把冷淡与不予理睬归于家庭暴力。如果不打不睬也算发生家庭暴力,那么打自己是不是也属于家庭暴力呢?可能对方非常爱你,你打自己也会给对方造成伤害,那么这也算发生家庭暴力吗?肉体上的伤害、限制自由,可以说是家庭暴力。我倾向不能把精神上、心理上的伤害作为家庭暴力。否则,当一个家庭成员可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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