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学者所列举的法治国的要素或原则都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法治国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既有形式方面的,又有实质方面的,当然,偏重形式方面的多一点,主要原因是,在形式方面,人们容易达成共识,而在实质方面,人们则很难达成共识。但无论人们有多大的分歧,有一点是肯定的,法治国是一定时期人们头脑中美好家园的象征,是人们所孜孜以求的美好国度和理想社会治理模式。
我们根据不同时期法治的原理和各国法治的实践,可以把不同法治国家的共性化的标志分为形式标志和实体标志。法治国家的形式标志是指法治国家的外在表现方式及其实现法治国家的技术条件。它主要包括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专门化的法律职业等等。任何法治国家都具备这些共性的标志。所谓法治国家的实质标志是指依据法治的精神而形成的涉及重大关系的理性化制度的确立和运作。具体来说它涉及法律与政治、公共权力与国家责任、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关系。[22]
3.法治的价值
为什么要实行法治,这是法治的价值需要回答的问题。法治作为人类所追求的理想的社会治理模式,必然有其巨大的价值。法治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治是控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力量。在法治社会,法律(
宪法)具有最高的效力,具有普遍权威,无论是制定法律的统治阶级还是作为守法的普通国民都必须遵守的。[23]法治中总面临着这样的悖论:一方面法律总是表达和实现统治者意志,另一方面法律又必须超越统治者之上并有效地约束统治权力;法律赋予统治者以统治权力并成为统治的工具,同时又必须能够控制和约束统治者的统治权。如何对待政府公共权力是法治的基本问题,法律的至上性、普遍性及自治性等都是围绕政府权力展开的。法律应是控制国家这个“利维坦”的有力工具。[24]
其次,法治本身所具有的稳定性是人类所渴望的基本价值取向。法治是一种状态范畴。它反映社会法律现象的某种质的规定性、相对稳定性和极大权威性。[25]法治状态下的这种稳定性给人以充分的预期,使人们可以自主地安排学习、工作和生活,从而可以使人获得一种自主、尊严、独立和自由。自主、尊严、独立和自由显然都是人类所孜孜以求的基本价值。另外,法治也总是体现着一定的理性。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理性的法制模式、理性的法律精神和理性的社会秩序。[26]
再次,法治在本质上是民主的体现。现代法治国家,也就是奉行“法律至上”的国家。而法律并非是独立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它总是人类意志的体现。因此,所谓法律的统治,无非是人类自己的统治。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律总是民主体制下人类意志的体现,而不仅仅是某一少数统治者独断意志的体现。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更应当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所以我们尊崇法律,也就是尊崇人民意志至上。立法权是人民主权的体现。因此,法律至上说到底也就是人民权力至上。这三者是三位一体、互为表里的。[27]
最后,法治是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巨大动力。正因为法治具有上述的各种优点,使得法治更加切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现代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资本主义发展的历程和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就是法治对于推动人类历史前进所具有的巨大作用的最好证明。这里,我们借用柏拉图的一句话来说明法治的作用,他说:“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神的保佑和赐福。……”[28]
(二)法治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互动关系
保税区作为中国大陆开放度最大、开放层次最高,直接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经济实验区”,实行的是全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保税区的发展是和经济体制改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设立保税区是我国在开办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相比,保税区的市场化程度更高,和国际接轨的要求也更高。现代经济是全球化的经济,又是法治化的经济。国际上主流市场经济的发展无不是由成熟的法治为其保障。作为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保税区,其发展对法治的要求也应该是相当高的,保税区建设与法治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
我国已于2001年12月入世,在WTO体制下,如何进一步推进保税区建设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保税区建设,既需要硬件方面的建设,更需要软件方面的建设,而在软件方面的建设中,法治建设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保税区建设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全国法治建设的宏伟工程来讲,也将是一个极好的实验基地和突破领域,搞好保税区以及将来的自由贸易区的法治建设将对我国整个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