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对法律惩罚观的历史回忆

  有一位女士,她的“风流故事”,在旧时代某地传扬。这位已“参加革命工作”的年轻女士,为人热情,性格奔放。在其他妇女普遍穿戴宽松制服、隐瞒身段的时代,她热衷穿着紧身型服装。她这样做,据称是为了“故意挺起”。在毛时代的挺起,那姿势是严重不革命的。
  这位女士,还公然宣称喜爱老款的帅哥A或B,主动和男人演绎爱情故事。她被令下放劳动改造。当局试图以农业劳动方式,消灭她人性复苏现象。但是,革命并未成功。该女继续“风流”,和管教人员谈爱,被收监改造,最终自尽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监牢。这个毛时代的异数人物,令人震惊的自由灵魂,绝望地、无声无息地消失在灰色中国。某江临曾说:“法治中国和性感中国并行不悖”。这不是笔者临时产生的灵感性话语,而是面对苦难时代血泪痕迹的反省。
   法律惩罚性风骚,约束人性自由发展,完全属于法律惩罚的错误使用。人性的独立与自由,如同民族国家的独立与自由一样,是法律应保护的,而不应当是惩罚适用的对象。
  三、 对法律惩罚反思的意外收获
  1、理解法理学问题,可以使用社会观察与比较方法,不是非用哲理玄思法不可。
  2、解开了中国法治的谜团 
  持非人道法律惩罚观的毛社会遗民,是苏力教授指出的我们生活的“背景”(特别提醒:这批毛社会遗民尚未过世,仍然在当今社会活动!!!)这个背景中人,被“结扎”者胆小若鼠--作为雄性动物,进攻性减弱,“服从”逐渐称为他们生活的逻辑 。统治他们的胆大者,心狠手辣。他们通常着装丑陋,模仿领袖,千篇一律,时兴集体活动,间歇性举行大型集会,齐呼“万岁”等等荒诞字眼。他们南北串联、文攻武卫,动辄开会,不事生产与贸易活动。他们在享受了公共食堂前期充足的自助餐后,迎来饥饿岁月。他们甚至也不顾财政赤字,乐于公款宴娱。他们伤害人类,缺乏人道精神。他们具体实施征服自然的命令,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他们具体实施文化造反,造成传统伦理观念破坏。这种经历,造成他们擅长钩心斗角,喜爱零合游戏,说废话与套话成瘾。他们没有人公开忏悔自己的恶行,比军国主义后代政客还不如。他们是“人类”历史上,比较罕见的一批人,别希望他们建设一个公平社会。据历史见证人推算,他们至少五、六十岁了,根据自然规律,二十年后,他们将退出历史舞台。
  人类的伟大精神,从来就是推动社会文明前进的动力。世界从来不像庸俗唯物论讲的那样,仅仅是一个物质世界,或者认定精神是次要性的存在。是精神的败坏,导致了糟糕的社会,甚至形成糟糕的自然界。长江后浪推前浪,即使社会不生突变,在上一代退出历史舞台后,由于代际分化发生效用,神州将实现法治!这比贺卫方教授推算四十年后中国实现社会法治,提前整整二十年--对法律惩罚进行历史反思,顺带解开了社会法治的谜团。
  好的“法律惩罚观”,受益的是全社会。但是,最大受益者还是中青年,因为他们是社会最活跃的成份。法律惩罚观的好与歹,事关社会和睦。但是,我老了,快40了,无所谓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