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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订约目的为依据的合同分类

  
  3.此类合同本身并不产生违约责任。
  
  
  
  小结
  
  
  
  综上所述,从创设民商事主体的合同、设定民事权利合同、民事法律关系演变合同、民事争议解决合同四类合同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合意始终贯穿民事生活的全部,并成为一条线索统摄全局,这一切源于民法是市民社会的自治法,而合同法则是民法的最重要部分之一。
  
  
【注释】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87-89页。


除此9种主要分类外,合同尚可分为本合同与预备合同、要因合同与无因合同、生前合同与死后合同、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等,以及社会主义国家曾经使用过的经济合同与非经济合同、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等。相关论述可分别参见:史尚宽:《债法总论》,台湾荣泰印书馆1978年印刷,第8-13页;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原理·总则》,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第43页以下;王家福主编:《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272-277页;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82-386页;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16页。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为:买卖合同、供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江平:《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宏观思考》,《法学》2002年第2期。

龙卫球:《法人的主体性质探讨》,载于《民商法纵论》, 中国法制出版社 第145页。

王泽鉴:《民法物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版, 第69页。

史尚宽:《物权法论》,台湾荣泰印书馆1979年版,第14页。

钱明星:《物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7页。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5页。

谢邦宇:《罗马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版, 第213页。

田山辉明:《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1版, 第200页。

孙宪忠:《德国当代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7版, 第232页。

邹海林:《债权担保方式及应用》,法律出版社 1998版, 第121页。

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版, 第697页。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原理·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版,第3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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