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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企业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战略”专题之二

  四、对待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正确态度
  (一)对待技术标准要有清醒的头脑
  能制定标准固然是好事,但脱离实际盲目或片面地追求制定标准就不足为取了,而为此付出代价就更不值得了。比如在域名领域,为了应付NSI、CNNIC、IDNS等诸侯们的标准,联想集团目前共注册了各种中文域名共70多个,每年需要交纳的注册费超过10万元——如果全国的企业都注册的话,那恐怕是一个天文数字了。10万元对于联想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中小企业可能就是一笔可观的开支。再说,对于一个企业而讲,即使注册5个国际域名,也不过才有500元流向国外。在给国内企业10万元和付外国企业500元之间到底哪个更划算,相信谁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注:参见孙善清:“中文域名将获全球认可 标准只是掩耳盗铃的幌子?”,http://www.sina.com.cn,2002年8月3日。)这不由让人想到,计算机初入中国之时,为了解决汉字输入问题,曾有人设计过一种标准:一个特大号的键盘,上面有数以百计的键位。自然,这种键盘现在无论怎么看都是可笑的,但在当时,它却实实在在的是为了中国人自己而设计的“标准”。如果一个行业已经有了通用的标准,对于后来者而言,出于竞争或者其他的目的,再去弄一个新的标准,其风险是非常大的。不仅如此,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弄不好,这种各行其是的做法,还会对产业的发展造成人为的阻碍。
  从另一方面看,标准越少越单一越利于业界的发展。大凡标准不一的东西,则很难普及。反过来想,正是由于互联网源于美国,这种标准的单一性才使得互联网在极短的时间里迅速普及。假如中国有中国的组网规则,印度有自己的操作系统,日本又有自己的生产标准,网络的互通互联面临的困难将是可想而知的。甚至,极端一点,同一行业、同类产品,只能允许一种标准存在,后来者可以淘汰前面的标准,前提是后来者必须具有革命性。反之,如果标准杂乱无章,其推广的力度越大,则对主流标准的普及形成的阻力越大。换言之,我们这种努力的本身,也许对于某些企业是有益的,但从对于整个产业发展的作用来看,却是喜忧参半。
  业界的标准是市场规则下优胜劣汰的结果。由技术到标准,要经过市场的许多运作。一项技术即使付出不菲的代价,也往往未能蝶化为标准。因而,标准这块馅饼,弄不好就会变成企业的陷阱。面对被市场规则认可的林林总总的业界标准,中国的IT界究竟有多大的问鼎实力?与中国IT业相比,拥有标准的西方巨头占尽了优势。比如说,微软的Windows标准,虽然我们的程序员技术水平并不落后,但由于我们没有微软从小长大积累起来的软件生产规范和标准控制权,我们无法在操作平台上谈市场占有率和发展时机。所以我们可以鼓励LINUX来对抗Windows,但Linux没有市场占有率,没有人肯为它编写应用软件,于是企业不得不在搞操作系统的同时,再背上本来应该由其他厂商代劳的编写应用软件的包袱。这无形中又加大了企业的竞争成本。
  同时,标准的市场推广也是个艰难的过程,需要企业切实可行的举措,甚至包括价格上的“出血大甩卖”。微软的IE打败NETSCAPE是个例子。我们的许多研发成果并未形成标准,重要原因恐怕也在于此。比如我们的银河与曙光巨型机,始终没有走向世界,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一个让它们走遍中国甚至走向世界的机制。在标准的争斗中,时机同样地重要。今年年初,国内DVD产品在欧洲被扣,最终不得不向6C交纳专利费。于是人们感叹:必须研发自己的专利技术,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于是,当近日关于国内某企业推出EVD标准之时,人们欣喜异常:中国人有自己的标准了。
  假如说在DVD还未正式登台之前,EVD还有获胜的机会的话,那么当DVD大行其道之时,EVD能否取而代之,就有了许多不确定因素。虽然EVD在分辨率上号称要优于DVD5倍,但很可能在规模化生产之后也要高于DVD的价格。大而无用的分辨率,以及稀缺的内容,都将在EVD的争霸之路上铺满问号。无论从哪个方面看,中国企业在标准之旅中都不会轻松。
  (二)切实了解专利的作用
  曾经,当看到“Made in China”时,我们是多么的自豪。曾经物质极度匮乏的中国,如今已一跃而起成为“世界工厂”。我国不少企业,也具备了与其他国家大型公司竞争的实力。但是随着最具代表性的3C和6C“DVD专利收费”事件,这一切的光辉都好像黯淡了下来。残酷的事实一再雄辩的说明,要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转变,我们必须要重视并利用专利保护这把利刃,实现先发制人。
  事情还得从DVD专利费说起,经过艰苦的谈判,从2002年下半年起,中国的DVD厂商就要向6C缴纳专利费了,而这之后,杜比、DTS、MPEG-4等也正在同国内DVD厂商谈判,更高的专利费用也许会把中国DVD的价格优势扼杀殆尽。但是,还有人错误地认为,销往国内市场的DVD不会遭到专利投诉。实际上只要国外厂商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他们的技术就会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可见国人的专利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国既然加入了WTO,就要遵守它的游戏规则。中国的企业一定要了解主宰和衡量游戏规则的是什么。
  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目前已经有一些国内厂商生产数码相机了,但我们生产的却基本上是200万像素以下、国外巨头们早已停产的机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我们不拥有核心技术,在数码相机的关键技术中,CCD属于索尼,CMOS属于佳能。没有专利技术,怎么敢去与人抗衡呢?到时候,如果真动了这些巨头的奶酪,专利权官司就会让企业受不了。如今,很多国内厂商也加大了研发的力度,但是如果不重视高新技术成果的保护,很有可能使这些企业“从先驱成为先烈”。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在技术研究上投入大,并不一定收益就大,而如果在此基础上更重视对技术的保护,收益才可能增大。美国是专利制度最严格的国家,因此,属于美国的专利最多,其受益也最大。著名的Intel公司,平均每天就会有3项专利诞生,单单他们在x86 CPU方面的专利就有上千项,因此,即使你具备了这方面的技术和生产能力,也不可能生产出x86 CPU,因为你越不过专利保护的壁垒。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与WTO的加入,专利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专利保护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武器,未来IT产业的尖端竞争将最终体现为专利权的竞争。只有运用好专利这把利器,发展技术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在目前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三大要素:管理、知识产权和可利用资源。其中管理水平与创新能力是不可或缺的两方面。产业要发展,除了重视管理外,更要重视专利。对专利的重视包括两方面:一是增强专利保护观念,坚持走自己的技术创新之路;另一方面,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科技成果。这一点对技术实力不雄厚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可以先“拿来主义”,再“改良主义”,最后“创新主义”。即加强对同行业专利的了解,吸收、借鉴现有专利中有益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并适时申请专利。
  在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下,要正确理解技术自主化的含义。自主化不一定是自己去研究开发每一个单项技术和单项技术创新,可以通过成熟技术的自主集成,获得集成技术的知识产权;不一定从头做起,可以在已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创新。比如,我国的远大中央空调,就是在集成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研制出以日本技术为代表的世界先进水平的直燃机;之后,又进行技术改进,独创百余项技术,获得25项国内外专利,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是自主化也不一定是自己独立研发,可以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开发,但是,我们的企业应该共享知识产权。自主化的企业主体也不应强求是百分之百的国有企业,只需国内资本应对企业经营决策具有控制力。为了防止外国资本流进流出的大起大落对国民经济产生不良影响,防止外国企业对我国搞全行业的垄断,同时也是为了能够根据国家利益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自主化的主体应是国内资本具有控制能力的企业。控制力主要是指对企业发展战略的控制能力,而不能只是作为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中的一个棋子,被动地服从外国企业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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