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中国的法律职业教育,鼓励务实认真的法学研究。现在中国的法律教育规模蔚为壮观,既有成人教育、自考教育、函授教育、短期培训,又有正规院校的全日制法学本科、硕士生、博士生教育,还有最近几年兴起的法律硕士教育,色彩斑斓的教育模式说白了其实只不过证明了我国以法律教育“上不去、下不来”的两难处境。成人教育,自考教育,函授教育、短期培训除了各法学院(校)创收赚钱的目的外,是不是更有“普法”的味道,算是真正的法律教育么?“坐而论道”的现行正规法学教育培养的学生大多又太多高谈阔论而对现实不甚了了,以致于毕了业直抱怨“学校里学的东西没用”,不几年就把老师教的东西忘了个一干二净。法律硕士教育可能代表了今后中国法律教育的走向,它当初设置的初衷也确是如此,可是良好的意愿还没见“开花结果”,便已经沦为一种“夕阳教育”了,社会上一种流行的说法,中国的法律硕士教育比中国的MBA教育还差,中国的MBA教育已经够“烂”的了。中国的法律教育今后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尚经细细斟酌,但有一点毫无疑问的,中国的法律教育应该为中国输送素质过硬的法律人才,他们不仅有良好的知识素养,还要有成功的法律从业人士应具备的背景。不能不再涉及一下对法学研究的认识。现时的法学研究,大多或为应景之作,或为相互抄袭而来的“学术垃圾”之作,说的严厉些,“乏善可陈”。法学研究当然不仅限于对实务的考察和思考,可是总不能整天空发议论吧,总得言之有物吧;可以不面对今天,但也应正对历史和明白吧;可以不“从小处着手”,但也应让大家感觉到你述说的制度的理念和方向吧。
结语
就中国而言,现在谈律师自治似乎还为时过早。可是我们毕竟看到了希望:司法资格统一考试的举措终于出台;律师越来越觉醒为一个自知自察自爱的团体,他们既认识到自身的弱点,又发出了加强政治参与的呼声[12],提出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要求也受到了有关方面的重视;律师协会亦正在改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协、海南律协现在的“领导”都是执业律师,“内行领导内行”局面开始出现;同时,还有那么一批以“实现中国法治”为己任的法学院(校)正在积极探讨行之有效的法律教育模式,还有那么一批有责任感的学者正或默默耕耘或奔走呼号,为法治中国的建成做着各自不同的、认真的、有意义的努力……就此可以断定,律师自治在中国是应该一个可以预见到的未来。
【注释】 引自2001年5月25日《工人日报》第3版于淼采写的文章“律师的门栏应该抬高”。由于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敢干进行完毕,所以,这个统计仍然是比较新的、比较权威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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