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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英国法官服饰改革

  既然机构本身就是引进的,再考虑近代以来我们民族整个服饰的西方化,在构思司法官员的服饰的时候,如果回归传统,反而将变得更加困难。我们可能完全没办法想象今天的法官出庭的时候,身穿我们在戏台上看到的包拯那样一身服饰,蟒袍玉带,迈着四方步款款而出,在法官席上坐下来,口中念道:“什么人在衙门首喊冤?左右,与我拿过来!”那肯定是更滑稽的一个场面吧。
  伴随着整个民族百年来在文化的各个方面学习西方,实际上,我们今天在服饰方面的审美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另外,深入到千家万户的电视已经成为改造人们观念的重要力量。我们在电视里看到国外的法院例如国际法院开庭的场景,大法官穿着那样的服饰,我们看香港的电视连续剧,可以看到香港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仅穿法袍,而且戴假发。老百姓在服饰方面的审美观在这样潜移默化中已经被改造了。所以,今天黑颜色的法袍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法官符号,即使是在偏远的地方,人们也知道穿这样的服饰的人的职业是法官。但是,如果穿着蟒袍玉带出来的话,老百姓肯定说这是哪个剧团里面唱戏的怎么跑到法庭上来了。
  所以我想,我们的一切已经改变太多了。中国法官服饰的改变,在过去几年里走过的路向是非常正确的,尽管现在法袍的设计样式缺乏美感。
  王琳:贺老师刚才讲的非常有意思。假如在中国挖掘这种蟒袍玉带,或者衙役排列两旁大呼“威武”这样的“传统”不为现代法治所接纳,那么开发和创造中国自己的司法传统就变得非常重要。刚刚贺老师也讲到了,我们应该借鉴一些外来的东西,结合一些自己的东西。我在想,是否我们应该花更大的力气去强化我们刚刚推行法袍的意义。我们今天虽然看到,最高法院设计出了法袍,包括法槌和其他一些如贺老师所说的“正义的行头”,但是我们却很少看到最高法院推出一些有效措施,强化这些“正义的行头”的意义。反倒是贺老师这样的学者,在民间通过您的文字和演讲,在向民众传递着这些观点。而您恰恰又是最高法院法袍设计的批评者,比如您就曾经批评法袍纽扣的设计,您怎么看这个现象。
  贺卫方:这个涉及到一个学者和实际决策者之间一种差别。我相信在这个时代,学者应该保持某种超前性,同时也应该保持某种独立性。也就是说学者应始终对现实的制度采取一种批判的立场。这样的独立性是使学者的言说具有力量的非常重要的保证。具体涉及到诸如服饰改革问题,我自己也觉得,服饰的变化并不能马上带来一场脱胎换骨的变革。不过,司法改革这项大事业包括各个层面的工作,制度、观念、器物都很重要。开始的选择需要由易到难,需要点滴的积累。学者的任务在很大程度上是描绘理想的制度蓝图,不怕与所谓“实践”、“国情”之间的脱节。“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如果知识分子过分考虑实际能否接受,那么他的社会角色就发生错位了。我有一个非常强调的感受,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也随着最高法院决策层构成的改变——我们知道,现在最高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尤其是几位副院长,他们都是非常学者化的法官,年龄上也比较年轻——现在实务界与学术界之间的对话和互动变得越来越频繁并且富于成效。所以,我觉得情况还是在慢慢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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