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纳的书可以让你充分体会到理论之美,体会到理论也可能不是枯燥的而是有趣的。波斯纳知识的广博是有目共睹的,这固然可贵,但更难得的是他对众多学科知识的熟练把握和灵活运用。有人曾经评价物理学家费曼,说他是对自然科学最有感觉的人。在我看来,波斯纳是对社会科学最有感觉的人。他的书涉猎了经济学、文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几乎所有的学科,而且对于任何专门的知识,他都能用日常语言表述,外行能看懂,而行内的人即使熟悉这些专业知识,也会对他的理解力、想象力、丰富的知识以及他的言语方式表示赞叹。我从来没有看到哪个人可以把不同流派的哲学思想用得那么顺畅、自如,切换得不留痕迹;同时我还喜欢他那略带恶作剧式的学术批评。这样的批评有些尖刻、甚至无情,但不乏幽默,也富有创意。他的想象力同样让我惊叹,而他论证和反驳的犀利同样令人佩服。信手拈来、干净利落、潇洒自如、通俗易懂、举重若轻。一些被认为是重大而且困难的抽象的理论问题,他三言两语就把问题说清楚了。比如,关于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波斯纳举了一个例子:“从来没有谁一顿饭就吃下一只成年大象”,这个命题既不是分析命题,也不是可以证实的命题,甚至它还无法证伪,但我们都知道这个命题是真的;也就是说,有些命题,尽管它们从逻辑上看,其确定性不是必然的,但我们都知道这样的命题是确定的。寥寥数语就把从康德开始、到后来的分析哲学对这个问题的提出、回答(不是解决,因为他们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复述了一下,没有用那些抽象的哲学概念,而且顺便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参阅:《法理学问题》,第94页),实在漂亮得。类似的例子还很多。所以,读他的书非常愉快。这种愉悦既来自他的思想,同时也有表达方面的。按苏力的说法:“我甚至更喜欢他那娓娓道来从容不迫的叙述风格,乃至那种即使在法律理论著作中也无法压抑的那种学者的机智甚至善意的诡诘。”(《法理学问题》新版译序)
对波斯纳的阅读是愉悦的,但也是困难和痛苦的。对波斯纳的阅读是困难的,这不是由于他的晦涩、抽象、高深;而是由于他的丰富、广博、以及自由灵活的切换。你可能不容易跟得上他变化的速度。而且,如果缺乏一定的知识背景,可能也无法意会他的智慧。如果把波斯纳当成同行,可能会让你很痛苦。这种痛苦对我来说不是由于嫉妒他的才智,而是由于他让你不得不重新审视你原来接受的一些立场、观点、思维方式;不得不反思从理论到实践的诸多问题,更何况许多问题还是根本性或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真理的命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破坏力极强。比如,我认为波斯纳在《法理学问题》385页一句很简单的话:“解释问题不能通过阐释学来解决”就瓦解了国内无数以哲学阐释学来套用法律解释的文章和书的存在的合理性。还有,他在《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中对校园道德家的批评至少是伤害了法律学术界的虚荣心。所以,有时候读波斯纳的愉悦越多,你的痛苦可能就越大。在你认为自己还比较熟悉的领域,你都能发现他十分精通,他的过人的洞察能力能轻易地抓住最关键的问题,一针见血。你熟悉的领域越多,他给你的愉悦也越多,同时意味着你需要反思和改变的地方也越多。但这样的痛苦也就是收获,这样的思想探险之旅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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