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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纳印象

  第一次接触波斯纳的书是在1999年,一个偶然的机会阅读了波斯纳的《法理学问题》(94年的那个译本)。其时,我对波斯纳这个名字一无所知,但这次偶遇却是美丽的。因此,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当年读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惊喜和冲击仍然栩栩如生,阅读过程的许多细节也历历在目。我清楚地记得是在看到“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完全不是一回事”(详细内容参见《法理学问题》(新译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页注释31)这句话时有一种知音的感觉。因为当时我看到的大部分介绍法律实证主义的书强调的都是这两个实证主义的相似之处和承继关系。而根据我自己对法律实证主义和哲学实证主义的有限的阅读得出的结论是两者的区别远比相同之处大,也更重要。接着,波斯纳对实用主义的描述和接下去的自我表白(同上书,见第37页:“强调科学的优点(思想开放、不尚空谈的探索),重视研究过程而不是研究结果,它喜欢生动性而讨厌停滞,不喜欢没有实际差别的区分……”那段话)让我这个原本对实用主义没什么好感的人转变了观念,意识到实用主义也不是那么庸俗和无趣,我在读书笔记上忍不住写上:我也喜欢这样的实用主义和你这样的实用主义者——一个真正有智慧又不乏幽默感的思想家。随着阅读的进行,波斯纳不断给我带来惊喜,读这本书的收获大大超过我的预期。我当时少有地做了不少(只是和我自己惯常情况相比,可能相对于很多人来说,仍然很少)读书笔记。或许因为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以至于在阅读波斯纳的其他著作后,我仍然偏爱这本书,甚至偏爱当初的那个译本。
  随着波斯纳译著的陆续出版,对波斯纳的了解和理解都更进一步;不仅如此,不同的书给我的感觉还很不同。初次读《法理学问题》时,我从来没听说过他的名字,而且按我通常的思维习惯,我也猜不出来他是个法官。在读《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之前,虽然此前也读过荷马史诗,但自己从来没有想过可以用它来分析国家理论。波斯纳的分析挑战了自霍布斯以来流行的国家的出现是为了维护国内外秩序的理论。记得在读到一半时,我还停下来,试图利用波斯纳在前半本书中提供的分析进路和方法,看看自己是否可以分析出一点什么来。在继续读下半本书时,我仍然惊叹于波斯纳的想象力和分析能力。在读《国家事务》之前,我同样想象不到波斯纳会去写这样一本书,但读了之后,我就很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写,因为他很难不对那些自以为是的观点进行点评。《性和理性》使我意识到自己虽然一直喜欢尼采,但可能只是个半截子的尼采的爱好者。因为尽管我欣赏尼采对传统道德的批评,但仍然经常按照传统道德来评价问题。仍然更多地把性看作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生物学问题。在读《法律、实用主义和民主》(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的第一章时,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波斯纳在试图建立一个体系,我当时被自己脑子里闪过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意识到一个思维方式和黑格尔格格不入的人也在建立体系?!虽然他的体系建构方式和黑格尔完全不同,不是先验的概念推演,而是通过一个个问题的解决。按波普的术语,就是以“社会的零星工程”建立起来的“社会系统工程”。这些只是我阅读体验的很小的一部分。每次你可能都感受到一个有些不同的波斯纳,他会不断给你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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