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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法学刊物与法学发展

当代中国的法学刊物与法学发展


谢晖


【关键词】无
【全文】
  大约十年前的某天,当我在江南一所大学任教时,突然接到来自北国春城——长春一家初创的刊物——《法制与社会发展》的约稿函。约稿者是我尊敬的法学家张文显教授!这对苦于难发表文章的一位年轻人而言,其兴奋若何,可想而知。虽然在此之前,我也曾接到过若干报章杂志的约稿,但所能发表的大都是豆腐块式的杂感或者笔谈。所以,此次约稿,在我的学术历程中是第一次真正被约稿。尽管在这之后,因为约稿越来越多,也就淡漠了相当多有关约稿的记忆,但这次约稿,却会令我永生铭记!
  转眼十年过去了,昔日以刊登综合性法律和法学问题为主的《法制与社会发展》已经在今年改刊以来,成为专注于理论法学研究的重要学术窗口!这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的基本趋势;也为进一步促进中国法学的分工发展和流派化发展创造着条件。
  回想近二十五年以来我国法学刊物的发展,大体上经过了这样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普遍以法学一级学科为单位收录文章的阶段(甚至在八十年代初,因着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纠缠不清”、法学和政治学关系的“难分难解”,不少法学刊物把法学和政治学两个一级学科的文章共载)——即法学综合性刊物发展阶段。在此阶段,虽然不少刊物为学术发展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但法学学术刊物自身却总是千孔一面,特色不明。显然,这是和彼时我国法学发展的总体状况相一致的。我们知道,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初,遭受了“文革”重创的我国法学千疮百孔、百废待兴,不论在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者的人力、学力视角看,还是从彼时所面临的体制外部环境看,都没有进一步使法学刊物继续朝着更加“专业化”方向发展的可能,因此,法学刊物在用稿上就很难做到“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种情形,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法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使其朝着专业化、流派化方向发展。或者即使有人在这方面做着努力,但也不能通过刊物及其载文整体地表现这种努力。
  大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著作权》、《比较法研究》和《行政法学研究》的创刊,尤其是以书代刊的一些法学刊物,如《民商法论丛》、《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等的创刊,使我国法学刊物的发展明显地朝专业化方向发展——即以法学二级学科为单位收录文章——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这就是法学专业化刊物发展阶段。和此种情形相适应,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的法学(法律)部分也大体上按法学二级学科一分为九,分类出版。一些法学学术丛书,如“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宪政译丛”、“法理文库”、“公法研究”等也纷纷按照二级学科为限出版发行。同时,一些专业化的法学学术网站,如“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法理与判例网”、“中国公法网”、“中国民商法网”等也活跃在学术网络空间中。显然,这既是我国社会发展对法学的要求,也是我国法学工作者在法学研究上艰难探索、锐意进取的反应,当然更是我国法学自身朝专业化、甚至流派化方向发展的现实折射。尽管我们还不时埋怨我国法学发展的不尽人意,但目前法学发展的此种格局足以证明,法学工作者们在一天天地努力着。至少不像一些成天除了知道埋怨,就什么也不想做的人所描述的那样——当代中国法学一无是处!特别是今年以来,《法制与社会发展》这份有分量的学术刊物向理论法学专业刊物的改刊,更是开创了我国“体制内”的法学学术刊物从法学综合性刊物向法学二级学科学术刊物方向发展的先例,这对我国其他法学刊物的发展以及法学研究自身发展的带动、促进当在预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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