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与女人——民法“所有”理念的眼光
李绍章
【关键词】宠物 女人 民法理念 所有理念 主体理念
【全文】
杂想:
宠物与女人——民法“所有”理念的眼光
土生阿耿
一
提起宠物,我还真得不知从何说起。
曾经有一阵子,我对这玩艺是没什么好感的,瞅见那东西,我就像吃了肥皂一样地不舒服。可仔细想想,宠物它是无辜的。似乎是那些养宠物的人闯下的祸,不知刺激了我哪一根情感神经,惹得一种莫名的烦躁在我心里悄然荡起。
看来,我确实冤枉了宠物。
养宠物的人,对宠物可娇惯了。他们给宠物穿衣、化妆、理发、美容、洗澡,喂养高级滋补品,领宠物去健身,宠物去世后还要开追悼会,修建墓碑。宠物美容院、门诊部、洗浴中心、快餐店也纷至沓来。
每次出门,见到宠物,我都要格外留意:这条小狗是不是穿裙子、抹口红了?那只小猫有没有戴项链、染脚趾甲?甚至连主人与宠物是否接吻,我都要睁大眼睛看个究竟。没事经常偷着问自己:我哪来的这些癖好?咋这么爱管闲事?人家养宠物与我何妨?
不幸的是,这一串串自责并没有挽留住我继续观察的脚步,反而使我变得越来越看不惯那些养宠物的人了,挑剔的目光也越发尖刺了。——甚至有些瞧不起。这些人有钱没处花了?有那么多闲情怎不常回家看看故里的父母?怎不多陪陪身边的老婆老公?或是添加子女教育的投资?更让我纳闷的是,有些人翻出家底也没几个钱,可他们却把相当一部分花在了宠物身上,那股对宠物的迷恋劲头,简直让人不得不摇头皱眉地嘀咕一句“不可思议”。许多媒体报章也纷纷批评过这种现象,告诫人们为养宠物而铺张浪费不值得。每每见到这些报道抑或评论,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窃喜:舆论的导向竟与我的内心感受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起。经常以“小农意识”反省的我,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才突然觉得自己在思想上并不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
可是,终于有一天,我就像从睡梦中惊醒似的,瞅见有人领着宠物逛街,往日的那副鄙夷的眼神与不齿的表情,再也找寻不到了。
那是一个深秋,我外出参加一项考试,遇到一位朋友,看上去有30岁出头,长得五大三粗。休息时,他问起我是否喜欢宠物。我先是一怔:这么个彪形大汉,也对宠物有意思?于是我就敷衍了一句,宠物这东西,我从未养过,也就谈不上对它的情感色彩了。令我所料不及的是,他兴致勃发,绘声绘色地抒发起了对宠物的无限好感,还讲述了一个关于他的宠物的故事。一次,他闲来无事,领着宠物出去散散心。不料,走到单位大门口时,警卫走上前去,对这位朋友呵斥道:“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赶快牵回家,不然我就把它打死!”对于一个宠物爱好者来说,这番话无疑刺伤了他那浓浓的宠物情怀,于是这位朋友就气乎乎地回击了一句:“你敢!”这掷地有声的两个字,把那警卫的“权威感”挑战得无影无踪了。性急的警卫就像炸了肺似的冲上前去,朝着那哈巴狗就是狠狠的一脚。那个在瞬间之前还欢快得活蹦乱跳的宠物,竟在瞬间之后可怜得窜来窜去,几声惨叫后,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一个被主人视为“珍宝”的小生灵就这样匆匆地离开了宠物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