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本文应当被认为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储槐植教授高屋建瓴地指点了笔者如何评价、反思二十世纪中国刑法学、展望二十一世纪中国刑法学的发展走向。张文教授和何慧新在《刑事法学要论——跨世纪的回顾与展望》(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中合作撰写了《二十世纪中国刑法学回顾与展望》一文,本文正是以此为基础而写成的。李贵连教授不仅多次与笔者探讨二十世纪中国法学的成就与不足,启发笔者写作本文的思路、角度与方法,而且提供了许多难得的历史文献资料。陈兴良教授的许多思想和观点启发、引导了笔者对中国刑法学的反思和展望。笔者对四位教授的指导谨致由衷的谢忱。但本文的文责当由笔者自负。
参加1997年《二十世纪中国法学的回顾与前瞻学术研讨会》的多数学者普遍认为,绵延近2000年的中国传统律学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受西学东渐的影响而开始发生明显变化,因而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可以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律学向中国现代法学转变的门槛。此论当可适用于中国现代刑法学的产生。
李贵连:《近代中国法律的变革与日本影响》,《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1期。
黄遵宪:《日本国志卷二十七·刑法志一》,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十辑》,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参见黄遵宪:《日本国志卷三十·刑法志四》、《日本国志卷三十一·刑法志五》,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十辑》,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沈家本:(1840—1913)清末著名的法律学家和立法专家。字子敦,号寄@①。清代归安(今浙江吴兴人。主要著作有:《刺字集》、《历代刑法考》、《寄@①文存》、《寄@①文存二编》。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39页。
沈家本《寄@①文存》卷六《重刻明律序》。
沈家本《寄@①文存》卷六《新译法规大全序》。
冈田朝太郎博士受聘担任修律顾问后,参与起草了《大清新刑律》。同时还在京师法政学堂讲授刑法,所用教材是讲授日本刑法的讲义。冈田属于旧派刑法学者,主张报应刑论和自由意思论的犯罪原因论。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明律目笺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
沈家本:《虚拟死罪改为流徒折》
沈家本:《删除律例内重法折》
沈家本:《删除律例内重法折》
沈家本:《虚拟死罪改为流徒折》
寄@①文存》卷三《死刑惟一说》
寄@①文存》卷三《死刑惟一说》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法分考五》,中华书局1985年版。
《中华民国立法史》,正中书局,1937年版,第59页。
王宠惠(1881—19?)字亮畴,广东东莞人,早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法科,旋而留学日本攻研政法,又留学欧美,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并考取英国律师资格,曾当选为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海牙国际法院法官以及国际联盟修订国际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历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外交总长、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法典编纂会会长、修订法律馆总裁、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长、司法院长、外交部长、行政院院长等职。1945年代表我国出席联合国创立会议,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主要著作是《王宠惠先生文集》和《困学斋文存》。
王宠惠:《比较民法导言·第一比较民法之效用》,《困学斋文存》,第160页。
转引自潘念之主编、华友根著《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下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75页。
居正(1876—1951)湖北广济人。原名居之骏,字觉生,号梅川。1905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同年加入同盟会。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任内务部次长。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历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立法院副院长、中华民国法学会理事长、检察院委员等职,其中,任立法院院长长达16年,中国法学会理事长达14年之久。主要著作是《为甚么要重建中华法系》。
王觐:(1890—19?)法学教授。字漱频,湖南浏阳人。早年留学日本明治大学法科,获法学学士,后入研究院研究刑法。回国后,历任河北大学法科学长兼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朝阳大学教务长等职。著有《法学通论》、《刑法分则》、《中华刑律论》、《中华刑法论总则》(三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