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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教授治校

  但是,Rosovsky也同意,大学作为一个师生自愿加入的社团,并不是所有的事都要用更为民主的方式解决。比如1969年哈佛在黑人运动的高潮中成立美籍非洲人文化中心的时候,在学生的压力和威胁下,教师们投票表决在12个规划委员会成员中,安排6名学生,其中3名必须由非洲和美国黑人大学生协会推选。而规划委员会的工作传统上是终身教授的职责。学生参与的结果是学术过程的泛政治化。这种模式最后以失败告终。作为一个经济学教授和11年的大学管理者,Rosovsky告诫,无论如何大学仍然是一个探究知识的场所,在大学的管理中,只有有知识的人才有资格拥有较大的发言权。
  这里的知识不是指一般知识。“学生关于要由民主党或共和党在华盛顿执政的意见,与他们的教授们的意见依法同样有效。在设备维修部门工作的雇员,应该比教授更懂得对房屋的维修。大学的校警可能最了解犯罪活动。那么当然,广大校友则体现了最重要的大量知识,既包括一般知识,也包括专业知识。这些学人所缺少的(某些个别校友除外)是关于大学主要使命——教学和研究——的专门知识。学生之所以到学校来,是由于他们缺少知识和希望获得知识,而且在大学教职员中则可以找到有专门知识的人。”“关于教育问题的最后结论,最好留待那些手中握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去作:即留待那些经过长期实践、并已由他们的同行根据充分的证据证明能在教学和科研中完成高质量工作的大学教授去作。”换句话说,教授治校的根据就在于教授在学术上的优越性,而不在他们的行政能力。学生对大学事务的参与带来无休止的争吵和轻率的行动,行政人员治校带来越来越繁琐的程序和表格,但教授治校则倾向于程序的简洁,以及把行政事务寓于学术活动。教授会不应该是一个行政机构,而首先应该是一个学术团体。学术共同体的衰落,学术伦理的丧失,必然会使大学由最缺乏学术品格和学术责任的人所主宰。北大物理系的甘子钊老先生曾在一次面向青年教师的讲座上说过,50年代的北大物理系,大家见面就聊某某学报上的某某文章,而到了文革后期,大家在系里碰见就只说,“北新商店又来了一批出口转内销的白裤衩。”
  作为文理学院的院长,Rosovsky的工作面对校内师生,他的《手册》对大学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着墨不多。这方面的内容可以看Derek Bok的著作。Derek Bok是法学教授,1971至1991年曾任哈佛大学校长(Rosovsky是他任内任命的),1982年,他出版了《象牙塔之外: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中译本名为《走出象牙塔》,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讨论大学如何在与政府、公众、捐资者、当地社区等外部社会的交往中保持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和学术中立。大学不是不承担社会责任,但大学却绝对应当以大学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别人指定的方式来承担这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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